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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悲剧频发防范如何落实?
孩子,学生,学校“溺亡”悲剧频发防范如何落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次不显眼的和稀泥式判决,最终引导出整个社会价值观的走向。苛求教师学校责任无限化的结果就是:学校仅只下发一个通知,老师仅只发个回执单或微信群回。至于如何引导学生以什么形式防溺水,学校不愿讲老师不提细节,会有下意识的认为:一切由法官和法院来决定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给河长责任,加大追责力度,把老师解放出来。要河长们明白,河不是用来淹学生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该是监护人的责任,然而从来没有追究过监护人的责任,长此以往,监护人已经淡化了责任意识,强化了他们的甩锅意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的太对了,问责方向错了,结果就是南辕北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子不教,父之过;“溺亡”悲剧大多数都是发生在暑假期间;孩子放了假,学校和老师的监管责任自然“转移”到了家长;
因此,“溺亡”的责任人,或者说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家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首先追责的应该是家长;
家长不能推脱责任;有的务工人员因为不是和孩子住在,而是委托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戚照顾;这实际上就是违反了未成年人监护的法律;
有关判决只是围绕“赔偿金”等善后处理,而很少有家长作为直接监护人“入刑”;
二,对湖泊河流水库的管理部门的追责;既然发生“溺亡”,自然与“水”有着密切的关系;俗话说水火无情;有条件的单位在学生暑假期间还应该派出人员巡查或者值守相关水域;
三,学生在暑期的管理应该尽快解决。也就是说学校、家长、社区(村委会)多方都应该努力,积极主动想办法,;毕竟要家长“全程”监管未成年人也不是现实(家长也要挣钱)。
有些西方的经验可以借鉴,即“未成年人不得离开监护人的的视线”;国外能够做到,通过努力,我们也一定可以做到。
炎热的夏天,在游泳池或者大江大河中畅游非常惬意;如果得到有效的安全保护,孩子们都应该到中流击水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做好公益场所,摆脱金钱意识,配置保护人员,让孩子接受到良好的培训,才是杜绝这一现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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