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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菜,米油,鸡肉各种干货的店需要准备什么?
蔬菜,食品,税务卖菜,米油,鸡肉各种干货的店需要准备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就办了个营业执照,还要办什么?求指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你还需要去办理税务登记,获得税务登记证,应当在营业执照发放的三十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其次,如果你仅仅是销售蔬菜、米油、鸡肉等各种干货,一般这些农产品是属于初级农副产品,一般是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并且《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附则第五十七条中提到: 食用农产品,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补充说明一下,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
所以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需要办理的证件和你售卖的商品是息息相关的,只要你卖的是属于初级农副产品,那就是不需要的。但是如果你还涉及到其他一些相关的食品,例如:预包装之类的,那就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是去当地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补充一下,之前有朋友的干货店想要售卖自制的蔬菜干和果蔬干,经过咨询,是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因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6年1月22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内容填写。其中蔬菜制品,类别编号:1602,类别名称:蔬菜干制品,品种明细:1.自然干制蔬菜2.热风干燥蔬菜3.冷冻干燥蔬菜4.蔬菜脆片5.蔬菜粉及制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所有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分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蔬菜干制品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果需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可直接咨询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进入所在地食品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完善信息,提交上报至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自行打印申请书。按照流程申请办理即可。
综上所述,请根据你店内的具体销售商品来选择办理证件,一般来说,税务登记证是一定需要的,而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根据你店内售卖的商品和你自身的需求来选择性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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