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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民法典突然想到,重名的人算不算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
姓名,的人,人格权看民法典突然想到,重名的人算不算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看民法典突然想到,重名的人算不算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而重名即姓名相同的人并不存在干涉.盗用或冒用他人姓名的事实,所以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嗯,应当算吧。[笑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想想张亮麻辣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提是你申请了专利没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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