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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择简易征收,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受月数限制吗?
增值税,简易,税额公司选择简易征收,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受月数限制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选择简易征收,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受月数限制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包括如下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使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如果单位属于上述情况的,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想了一下,上述简易征收的情况中就已经是包含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税率比基本税率低!所以不会再有增值税优惠的政策!
当然如果企业除了上述业务以外,还有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业务,可以和简易征收单独适用,使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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