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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男子报复社会,持棍殴打12名学生,为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严惩不贷,伤害罪,杀人罪66岁男子报复社会,持棍殴打12名学生,为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66岁男子报复社会,持棍殴打12名学生,为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严惩不贷杀人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鬼才知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报复地球报复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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