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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我的供应商不可以给我的对手供货否则就取消订单我有错吗?
供应商,产品,你的我要求我的供应商不可以给我的对手供货否则就取消订单我有错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前提是我公司有这样的能力,我还可以联合我的合作伙伴联合抵制和我竞争对手有合作的企业,如果法律管不了的话,请问我的做法有错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主的想法和要求在当今的商场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存在什么错与不错。
本人认为,在现实的商战之中,供应商或者厂家一般都会在当地找实力雄厚的代理商。为了维护价格的稳定,厂家或者供应商是不允许再出现另外一家“经销商”的,以防他们打价格战,既搞乱了市场,又容易伤透代理商的心(出力不讨好),这样,厂家达不到销售预期还容易难以挤占当地的市场份额。有的厂商还想办法杜绝某一个区域到另外一个区域去经销(比如用交保证金或者高倍处罚等手段)。
供应商不给你“独享”的销售权力,本人估计有两方面的考虑——第一,他们认为你的销售能力有限。比如经济实力,比如销售实力,比如掌控市场的能力。一旦把产品给了一家,一年的销售任务就押在你一家身上,一错就是满盘皆输,故此他们“不敢那样做”。
第二,担心。比如你各方面实力足够,一旦把产品销售权给了你,他们又担心对手的实力不俗,一旦对手和叫板,另外找一款类似的产品和你打擂台,看似是“平分秋色”,互不干涉,但实际上对手每卖出去一份,你卖的产品势必会少卖一份出去。在流动人口不多的地区消费者群体几乎是固定的,或者说变动不大。所以,供应商想多几个经销商,把产品稳住,这些“经销商”就没必要去卖其他产品了,市场的占有率自然“高居不下”了。
实际上,在现实商战中,打江山最难,等都一款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离不得,商家、供应商、经销商都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和心血,谁都想收获该获得的果实。但在“产、供、销”环节中,销售付出的最多,也最容易被“产、供”两家甩掉。因为产品在市场中已经有了知名度,你不卖,别人愿意卖,你不想卖,消费个体敦促你去卖,否则你会失去一部分消费者,你不得不被动销售。
当前,电商更是比“蛇蝎”还厉害,许多知名产品在网上都能便宜买到,能玩手机的都已习惯在网上买东西,那些所谓“门店自提”迟早会被网站踢出局变成直供。“门店自提”属于给网站打江山的出力者,最终是“鸟尽弓藏”。
多做调查,再下决心,千万别冲动。
2021年5月13日 22.58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参考阿里京东要求商户二选一事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这个想法得看清自己的情况:
如果你的订单量占供方全年产量的八成,你的话就有份量,你这个要求对方可能会认真考虑如果某一型号是你的专利产品,并且产前签了专供合同,你可以有这个要求,但供方可能只会答应你此产品只供你们一家,不外售如果你体量不够,又不是你的专供产品,可以打120去找神经科医生,他会给你更好的建议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啊,如果你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一半的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商场如战场,各种竞争手段层出不穷。要求自己的供应商不给对手供货,是正常的竞争手段。在多品牌竞争的格局下,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作为经销商肯定希望自己可以独家代理产品销售,独享利润;作为供应商肯定希望和利润高,销量高,结款快,有推广能力的客户合作。实际商业中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谈判博弈,做好自己的产品组合。目前市场中的产品有流通型的快销产品,有利润型的差异化产品。快销产品基本不可能独家供应,上流厂家资本矩阵式,多渠道布局,产品流通的方式多,大众接受度高,很难全面掌握独家供应链。利润型差异化产品,通常是可以和供应商谈独家经验的,缺点式差异化的产品一般价格高,市场认知度也差一些。必须还是要提炼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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