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分手后,为什么谈恋爱期间的花费不用返还,结婚的彩礼却要退还?
彩礼,块钱,双方分手后,为什么谈恋爱期间的花费不用返还,结婚的彩礼却要退还?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其实很简单。恋爱期间的花费,并不是全部都不用返还,而是要看具体情况。既然是花费,应该是消费掉了。如果日常两个人出去吃个饭,买个衣服什么的,很正常的,如果金额不大,加上彼此有支付行为,一般认定为消费行为,很难区分这钱到底是花在谁身上,而且举证也很困难,所以即使主张返还,法院一般也不支持。
但是,对于一方花费在对方身上的大额支出,比如买了几万块钱的钻戒,分手了要不要返还?到底是赠与还是附条件的或者具有彩礼性质呢?一个富豪花几万块钱,就是九牛一毛,理解为为了交往的赠予,再正常不过了。但对于一个年薪才几万块十几万块钱的朋友而言,给对方买钻戒,认定为赠予,法院一般会慎重。当然,如果想要返还,还要有证据证明是附条件或者具有彩礼性质,这就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或聊天记录等证据了。
结婚彩礼要返还,是基于法律规定,也是基于彩礼的性质,相当于附条件的赠予。彩礼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要彩礼,必须要返还。当然,登记结婚后分手的,彩礼返还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退。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下,您理解了吗?您怎么看呢?
---------------------------------------
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丶
上一篇:长沙人喜欢吃辣但并不排斥麻,可是长沙为何没有一家川菜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