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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狗绳,狗被车撞死了,最合理的判责方法是什么?
主人,车主,损失遛狗不牵狗绳,狗被车撞死了,最合理的判责方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遛狗不牵狗绳,狗被车撞死了,最合理的判责方法是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赔偿车辆维修费和驾驶员精神损失费。
2,狗主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3,狗子不管死没死,都立即处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裁决如下:
1.拥有路权的是车辆与人,而非鸡、鸭、 鹅、猪、狗……。所以,在车辆正常行 驶状态下,不能要求司机具有“注意义 务”,更不能判定司机承担“观察不 够、操作不当”的责任。一来,司机可 能根本看不到这些小动物。二来,司机 假若贸然采取行动避让这些突然出现的 小动物,会给自己或其他车辆与行人带 来安全风险。三来,这些小动物没有路 权,也不享有对应的权利。
2.无狗绳、无狗牌的狗狗,视为无主犬只,并依照无主犬只的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可参见《犬只管理条例》。今天是《新规》生效第一天,可参照《新规》关于无主犬只处置规定处理。对于无法证明身份的所谓“狗主人”,驳回其提出的所有赔偿要求和其他权利主张,并责令其承担全部因此产生的法律或行政诉讼费用。
3.对于可以确认身份的狗主人,若因其不牵狗绳造成其他行人或车辆的损害或损失,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宣判完毕,退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21年5月1日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因此,遛狗不牵绳,在不能证明机动车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宠物饲养者不仅不能得到赔偿,反而有赔偿他人损失的风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看那些狗咬人的血腥场面,或致伤或致死,可怕的伤害了社会 伤害了善良者的心!不牵狗绳遛狗时狗被撞死,最好的判罚是不仅不用赔偿还有要求狗主赔偿车主精神损失费并赔礼道歉修好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宠物狗就是祸害邻居小区社会的危害分子!没有公德心没有爱心更谈不上善良,做公益活动做志愿者帮扶贫困人群才是善良有爱心的人,导盲犬,警犬,军犬,缉毒犬等一些工作犬可以养!清理宠物狗还大家一个安全清洁无噪音避免纠纷的生活环境势在必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合理的判责是:车损伤狗主人赔偿,没有损伤就对狗主人教育教育就是,其它就算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怎样狗主都是全责赔偿车主一切损失。因为只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人道,人行道。法律没有规定有狗道所以狗上道了就是违法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狗主赔偿司机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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