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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是否还能得到安置红利?
产业,实物,集体经济老人去世后,是否还能得到安置红利?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2013年我爷爷签的安置协议书,2015年去世,其中我们以1800元没平方的价格,在南宁阳光尚都小区购买了60平方的安置房,几经波折,我们在2017年9月拿到了房子。我现在就想问一下,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10号)文件, 第十八条 因征地需要安置的,除按法律规定支付安置补助费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安排产业用地、实物补助或自谋职业补助等方式之一拓宽安置途径。在符合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由征地机构、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具体的方式进行协商,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纳入征地成本。
(一)安排产业用地。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册农业人口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标准安排产业用地。产业用地上的房屋拆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含管线迁移)、农转用、“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费用由市财政核定和支付。
(二)实物补助。在用地单位统一建造或提供的商用产业楼内,被安置人口享受按照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的商用产业用房或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的住宅用房的实物补助。
(三)自谋职业补助。确无条件安排产业用地或进行实物补助的,由被安置的农业人员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自谋职业安置协议书,按6万元/人的标准支付自谋职业补助费。
老人去世后,是否还有资格享受产业用地及实物补助。万能的网友,帮忙回答一下。本人在这里跪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是看红利确定取得的时间,而不是看人去世的时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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