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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河南省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荣誉称号,退休费,获得者获得河南省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获得河南省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政策没有什么待遇,河南省地方政策有什么待遇,不得而知。
一、2015年以前
国家政策规定:
(一)国家级荣誉称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明确享受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退休时仍然保持荣誉的,退休时可以加发10%退休费,但不得超过退休前原工资的100%。
(二)省部级荣誉称号
省部级党委、政府、总工会授予的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时可以加发5%退休费;
获得两次省部级党委、政府、总工会上述荣誉称号的,可以加发10%退休费,但不得超过退休前原工资100%。
二、2015年以后
(一)改为退休时一次性资金补贴
2015年后,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停止执行,改为退休时可以发给一次性资金补贴。
(二)2015年以后获得者
2015年以后,获得上述荣誉称号者,在获得荣誉称号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退休时不再给予资金补贴。
三、单项奖励
以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名义表彰的各条战线、各行业的单项奖励,也就是非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不能享受上列奖励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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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退休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精神物质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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