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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60岁、65岁可以一次补缴15年社保,是真的吗?
养老保险,社保,保险法55岁、60岁、65岁可以一次补缴15年社保,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55岁、60岁、65岁可以一次补缴15年社保,是真的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55岁,60岁和65岁,可不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的社保呢?这是真的吗?这三个不同的年龄它是不一样的。我们首先来说,55周岁,55周岁是针对于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当然可能有一小部分女性5岁就可以退休,那么也就意味着你到了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不具备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是不可以进行补交的,只能够延迟退休。
60岁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60岁面对的是这个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当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满足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也是不可以直接办理退休,并且由个人原因中断造成的社保交费也不能够进行一次性补交,只能够选择延迟退休。但有一种可能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就是你正常参加工作单位,而你的社保中断不是由个人原因造成,是由工作单位的原因造成的。
那么这种情况下由工作单位申请来补交相应的社保是可以的,并且工作单位应当承担相应滞纳金的费用,那么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如果补交完成以后,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就可以正常的去按照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除此之外个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断一律不允许补交,只能够延迟退休,当然65岁年龄阶段是不存在补交的问题,因为已经过了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所以说是不会出现65岁补交这样的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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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三个年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确实是有可能的,但是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
国家对于补缴养老保险有很严格的限制。按照人社部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
一、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是什么呢?社会保险法仅仅是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主要包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未在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其他类型的人员都属于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
二、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三、对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
其实,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主要指的是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职工社会保险没有按时缴纳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尽管需要承担滞纳金,但是按照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承担。
对于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人社部在对人大代表2017年的答复中认为,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侵害参保人员权益,直接削弱基金支撑能力,加重了中央和财政负担,影响社会稳定。……对于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尽量满足参保者要求,予以解决。
一般来说,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出就业手续或者工资表、原始会计凭证等证明材料,不管是多少年的社会保险都可以补缴。伪造工资表骗取参保资格的行为,会直接导致骗保行为,是禁止的行为,可能会面临到刑事处罚。
除了有劳动关系可以补缴以外,还有这样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已经建立了个人账户的特殊人群。根据《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比如说女性职工原定于50周岁或者55周岁退休,可以继续连续缴费五年后,55周岁或者60周岁一次性补齐15年。男性则是65周岁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
前提条件需要连续缴费不能中断,如果中断一个月,需要再延长一个月退休。
第二,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60周岁。山东等很多地区,都是到达60周岁时不足15年的一次性补齐,然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由于我国的退休年龄在全世界都属于比较早的水平,退休后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还会年年增长,而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却在不断增加,因此养老压力越来越大。
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一方面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另一方面加大了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因此,会是越来越严格的。对于年轻人来说,一定要提前筹划,不要等到老了之后后悔莫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提的问题,我认为是假的,按照国家规定社保原则上是不允许补缴的,特别是一次性补缴15年,对已参加社保,已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延续缴费5年,还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到15年。如果是在单位工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社保,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定,办理参加社保,可补缴社保费,单位承担滞纳金。其他一次性补缴是不允许。我的回答不知道你是否满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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