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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外地,女儿照顾瘫痪的父母5年,儿子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儿子,父母,遗产儿子在外地,女儿照顾瘫痪的父母5年,儿子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法律上讲,在父母去世后,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都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女儿可以多分,如果父母生前没留下遗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儿可以有继承权,并且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继承权上不会因为性别就剥夺一个人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儿子简直是太过分了,老人生病不去伺候,还要求继承遗产,太自私太没有良心了,首先从道义上你也没有资格继承,法律上讲女儿同样有继承的权利,你对父母没有尽到做儿子的义务,所以说道义和法律上也不会倾向你,你舔着脸要求继承遗产,不怕寒了姐妹的心吗?我认为不管怎么说女儿尽到了责任,应当有女儿继承,大家怎么认为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规定遗产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按照法律规定,女儿照顾老人更多应该继承遗产份额更多,老人可以在有行为能力时立下遗嘱或遗赠,这样儿子就没有法律依据拒绝女儿获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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