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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多数人不在事前规避法律风险,却在有纠纷才去找律师?
法律,风险,事前为什么大多数人不在事前规避法律风险,却在有纠纷才去找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红楼梦里讲过,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细品,是不是有那味了?
事前没有规避法律风险,原因不外乎几点:一是没有这个意识,根本没有这类想法,所谓无知者无畏;二是意识到了但又轻信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就“中标”,或者意识到有风险却又放任自流;三是意识到有风险但是没有任何办法。
所以,当明天和意外一起到来的时候,就可以看出做人的区别了。
有人麻木不仁,只因他早已心死,主动放弃了改变的可能。
有人怨天尤人,或者试图转嫁损失或责任,只因他怯懦不自知,不敢面对本心和失败。
而有人则试图挽回损失,改进方法避免重犯错误,所谓自强不息。
对后两者来讲,找律师不正是正常的操作嘛,自己脑子不够用借助一下外脑,没啥好看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或者说有一种放任的心理。觉得做事情用不着上纲上线,只要双方都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讲诚信,就能把事情处理好。
举个例子。亲戚朋友之间短时间借钱周转一下,非但不收利息,大部分情况下连借条都不写。将这种对亲情友情的信任无限放大,包括我自己在内。只是我只会在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借款给亲友,即便不还,也不会伤筋动骨。而很多人在做这样的事情时,基本上不考虑对方不归还的后果,也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条件。等真的出现问题时,追悔莫及,才想到求助于律师维权。
上个月我处理的一个案子,初中同学,帮大舅子贷款做担保,借款额20万。大舅子无法按期归还,银行连带将他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银行申请将担保人的房子执行拍卖。后来我帮担保人出面与银行协商,减免部分利息的情况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担保人偿还了债务以后,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追偿。
还有一个案子,某家长听信掮客谗言,说可以帮其孩子入读云南最好的高中,但是需要10万元的打点费。家长明明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具有很高的法律风险,却抱着侥幸心理,将10万元钱给了掮客。掮客拿了钱挥霍一空,对家长却是各种欺骗,拖了一年孩子都没有能够转学。后来报警,掮客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10万元的打点费一毛都没有追回来。聘请律师代理,向犯罪分子追偿,判决生效以后,二年的时间只偿还了3万余元,现在执行终本。
俗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日常生活当中,一般的小事情可以当睁眼瞎,大事情上绝对不能含糊,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对当事人的伤害和影响是非常大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应当是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一是很多事突发意外,不存在事前请律师,另一个可能是某些事本来存在风险,但无可避免。不知回答是不是满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主观认知认决定了客观事实,大多数人觉得没事,认为自己的辨识度和把控可以,侥幸心理。
2.节约,事前防范需要投入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所以大多数人认为只有大投入的才有风险。
3.法律服务和用法普遍性失衡,导致部分人觉得用法麻烦和用法伤感情,把用法和感情融合在一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的习惯思维是往好处想,但是也经常有人劝往坏处想往好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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