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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去和其他女生结婚了,可以起诉他骗婚吗?
男方,孩子,女方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去和其他女生结婚了,可以起诉他骗婚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抛开道德的批判。在事后,第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诸葛亮,但在事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没有人拥有上帝的视角。既然如此,事后的道德评判就没有任何意义。
从法律上讲,未婚先孕,我国从1994起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并没有建立婚姻关系,男方与其他女性结婚,也就不存在骗婚的说法。根据题主问题的背景,题主有可能实际想问的是男方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婚”。但重婚是一样的道理,必须存在先前的婚姻关系,才可能有是否重婚的问题,没有先前的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可能重婚。
在女方将孩子生下来之前,在法律上也确实没有要求男方履行照顾义务的权利,这个权利专属于建立了有效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但在孩子出生之后,男方就需要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虽然在法律上,男方对女方没有任何照顾与扶养的义务,但这个说法肯定无法被广大群众所接受,违背了广大民众中间的善良风俗,即公序良俗。因此从道德上讲,男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补偿义务,但这个补偿肯定只能通过经济方面。
每个人都必须也只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这个说法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过于残忍,也并不公平。因为男方也进行了行为,但他的责任在人们看来,相较于女性有些过于轻松了。
然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讨论同居行为、婚前性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该被法律所容忍的问题。因为如果要求男方承担女方未婚先孕的责任,无疑从事实上承认了同居行为、婚前性行为的合法性,而上述行为在法律上如今依然是一片灰色地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和男方只是同居关系,男方和谁结婚是他的权利,你去起诉什么?刑法上不存在骗婚的概念,只有重婚罪,男方与你并没有登记结婚,所以不构成重婚罪。
男朋友离你而去你可选择堕胎,男方有支付手术费、营养费、误工费的的义务,如果你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男方作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应当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对于女孩子来讲一定不能随便怀孕,要看男朋友是否配得上“父亲”这个角色。如果你实在气不过,可以联系前男友的现任女朋友,告诉自己的今天就是她的明天,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的效果,法律对于这些个人隐私是不加干涉的。
如果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谎言,不但骗色还骗钱,金额达到了三千元以上,你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男女方皆为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应具备相关常识,知道采取避孕措施可以避免女方因发生性行为而遭受的身体伤害。但在明知道有风险的情况下依然不采取保护措施,两人又没有婚姻关系,这种事情,只能女方自己承担后果。
如果实在心里不平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这与骗婚是没关系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借口,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起诉骗婚,但是缺乏证据,最终也会以证据不足败诉,或者法院根本就不予以受理。首先,我们要知道法律是保护合法的婚姻,在婚姻合法以前,不算是婚姻的,你这个也谈不上骗婚,你可以说对方骗了你的身子,本来男欢女爱,是两厢情愿的,你情我愿,相信你们都是大人了,也可以对一些事情有预见性,对于会怀孕,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快活之后,谁都没办法保证另一方会不负责任,这也是有可能的,这种事情,在你们结合之前就应该有相对应的打算,或者说准备,如果不确定结婚的话,还是建议做好避孕措施,人心这东西很脆弱的,经不起测试,一旦你去测试了,结果基本上都是自己吃亏的,如果你们注定不会在一起的了,那孩子是不是要留下来,希望你三思了,无论如何,都不要去做一些傻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起诉骗婚不可以,而且中国没有这个法律规定说女的怀孕了,男的必须负责。之前看过《今日说法》有个案例,跟女孩的情况一模一样。你可以参考下。
如果是剩下孩子,可以主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但是一般人应该都会打掉这个孩子,我看过的案例是这个女孩怀孕四五个月的时候打掉了,然后起诉男方是健康权方面的理由。大概意思就是因为男方怀孕了,四五个月打掉孩子,对身体有伤害,这个伤害男方需要赔偿,大概就是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啥的。最后法院也判了,赔偿女孩儿一部分钱。
结果是女孩没拿到多少钱,还伤了身体,男的转身跟另一个女孩儿结婚了,然后另一个女孩儿还知道这个官司的事儿。
当时就OMG了,这女孩咋想的,这样的人也愿意嫁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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