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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哭什么?
宝玉,林黛玉,她的林黛玉哭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所有在文人眼里美好的事物,在世俗眼里会完全颠倒了过来。在世人眼里,诗人气质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敏感多疑、孤标傲世、不谄上、气量狭小、率真等。现实生活中,这样秉性的人走在哪儿都会不受待见。才禀赋在她身上变成了一种可怕的灾难,只会让她的天性更加的放大,使她比一般人遭受到更为繁多、更为深细的社会折磨。“她执着地追求着排他的真爱”,这被一夫一妻多妾的封建社会所排斥。请问哪家愿意娶这样的儿孙媳?
其次身体因素。有了悦人的美貌、“宜其室家”的性格,还要有“有蕡其实”、“宜其家室”、“其叶蓁蓁”的健康身体,即较强的生育繁殖能力。古代对传宗接代是非常看重的,百善孝为先,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加大宝黛之合可能会影响贾家子嗣绵延的矛盾冲突,小说故意将贾政的长子贾敏设定为英年早逝。贾敏之后宝玉之前还设定了比宝玉大很多的姐姐,说明宝玉已是父母老来得子,且嫡代单传。不仅如此,小说还设定了比黛玉小一岁的弟弟也三岁夭折,这不排除暗指黛玉体弱多病很可能有着遗传基因的因素。事实上,无论是贾政、贾敏家还是贾赦、贾敬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子嗣不昌,香火不旺。而宝玉在贾家的地位举足轻重,他必然承载了家族所有的希望,自然包括家族子嗣的绵延。因此,贾母、王夫人等将对林黛玉的身体状况作为宝黛结合的重要考量。在这种情形下,宝黛之合几乎不可能,除非黛玉奇迹般药到病除。
第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在古代西周就有了。它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否则即是非礼非法,不为宗族和社会承认。对于林黛玉这点,众所周知,曹公早就将她剥夺了。小说设置她从小父母双亡,恐怕不仅旨在说明性格成因,推动情节发展,制造悲剧效果,也让她了无牵挂离世,应该还有故意设置宝黛之合障碍之意吧。世间除了父母,有谁会赴汤蹈火了却她内心最隐密而又为世人不容的心愿呢?
第四血亲制度。古代婚姻制度早在夏商周就已成型,实行家国相通、亲贵合一的宗法制度,除了坚持“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还有“同姓不婚”的原则。“同姓不婚”主要基于伦理、生理两方面考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古时大多把同姓看成血亲,因此把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通婚等同看待,都视为“兽行”,为宗法不容,故而当绝。虽然贾宝玉与林黛玉属姑表兄妹,但比起贾宝玉与薛宝钗纯表兄妹来说,后者进化论上明显占优势。事实上古代对姑表兄弟姐妹成婚也是禁忌的,只是没有象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成婚那么严苛,但对姨表兄妹成婚是允许的。
写到这里,问题来了,曹公既然要给宝黛之合设置阻碍,为何不直接设置成为同姓的堂兄妹呢?这就是曹公高明之处!姑且不去论《红楼梦》的考证、索隐之说,我们仅回到文本本身上来讲,曹公这样处理很是精当。如果从一开始就设置为堂兄妹的话,尽管林黛玉有叛逆精神,但相信作为大家闺秀谨言慎行的她从一开始恐怕就不会在宝玉身上产生男女情愫了。把他们设置为既非姨表而为姑表兄妹,应有深义。一言之言,仅供参考。
。关于林家是否有财,一直是个谜,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即使林家殷富冒油,给林黛玉留下大笔财富,但真正等到她谈婚论嫁时,那些“陪嫁”早被贾家贪墨而挥霍一空了。为了家族生存与发展,贾家必然另觅财源。此时的宝钗再胜黛玉一筹。
综上,曹公确实“毒”,给足了黛玉从小到大足够哭的理由,不给宝黛之合任何一丝客观的希望,所以她“哭”有因。她的所有叛离、反抗都主要通过“哭”的痛苦形式表现出来,因而不会让人生厌,只会让人产生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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