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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图书馆当保安12年现在75岁被辞退,用人单位该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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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市图书馆当保安12年现在75岁被辞退,用人单位该如何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明确一件事情,在退休以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归《劳动法》管,退休以后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归《合同法》管,合同法已经于2021年1月1日废止,现在是民法典管。
二者区别就是,退休前对辞退补偿按照劳动法计算,退休以后按民法典执行,而民法典中对退休返聘人员的补偿还是延用合同法和的相关条款: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没有补偿。就是说如果《退休返聘协议》没没说补偿的事,就没补偿。
按照题主的描述,工作12年,75岁被辞退,也就是说是63岁在该单位工作,已经是退休以后的事了,如果《退休返聘协议》里没有约定补偿的事,是没有补偿的,只能与公司协商,公司不给也没办法,打官司也没用。
题外话:如果在退休以前就在公司工作,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被辞退怎么算补偿?
解决办法:在《退休返聘协议》里约定如果被辞退,在退休前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补偿。不约定的话,就算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后一天被辞退也没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现行男性退休年龄60岁,女性55岁(女性工人身份50岁)。您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在市图书馆当保安12年,您在市图书馆工作期间,不属于劳动者,与市图书馆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双方是劳务关系。所以您被辞退怎样补偿,要看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市图书馆不需要给予补偿。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如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起作用。你自愿去,每月二资发绐你了。没有其它合约。等干没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就是劳务合同关系,要看你们如何约定了。您好人家75了还能干的动宝刀未老啊,63岁市图书馆还能用您已经很给面子了,古稀之年了留点余地吧,顺祝健康平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60岁以后从事劳务,如果与用人单位没有就离职补偿进行特别约定,依法是不存在额外补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保安都是外包的,你和图书馆应该没有合同关系,所以找不到图书馆,找你签合同的劳动派遣公司吧,但是希望不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你的用工是怎么性质,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还是劳务派遣工?鉴了劳动合同没有?你的情况说得太过简单、笼统。不知该如何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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