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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到底是什么?
排放量,京都,温室“碳交易”到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作为全球范围内现存的唯一一个关于抑制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 推动《京都议定书》成为国际法成为了扭转全球气候变化的第一步。
当南极洲上空的臭氧空洞日益扩大; 当喜马拉亚主峰上的景观因为冰川的消融而发生改变;当全球海平面的不断上升威胁到太平洋小岛上的原住民的生活时,全球变暖的现实正不断地向世界各国的人们敲响警钟。随着“全球化”这一概念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含义, 扭转全球变暖趋势,给人类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可供生存、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在这样的背景下,1992年,各国政府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又称UNFCCC)。UNFCCC自缔约之日起,已经有全球的185个国家参与,并成功地举行了8次由各缔约国参加的缔约方大会。然而公约中各缔约方并没有就气候变化问题综合治理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1995年在柏林举行的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中,发达国家承诺将在200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然而经过缔约方最终审评认定,这一承诺不足以实现公约中所预期达到的目标。 为了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预期水平,需要世界各国作出更加细化并具有强制力的承诺。于是引发了新一轮关于加强发达国家义务及承诺的谈判。历经八届会议,在1997年,终于形成了关于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成文法案。 在第三届缔约方大会上对这一法案内容的研讨、磋商成为大会的主要议题。当本届大会结束时,该公约已经初具雏形,并以当届大会举办地京都命名,始称《京都议定书》。
该议定书中规定工业化国家将在2008到2012年间,使他们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限排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 2 0)、 氢氟碳化物 ( HFC S) 、全氟化碳 (PFC S)、 六氟化硫 (SF 6) 。为达到限排目标,各参与公约的工业化国家都被分配到了一定数量的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配额。如欧盟分配到的减排配额大约是8%。
我国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的目的:
进行碳交易的最终目的是为 了督促企业通过节能和改进工艺等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即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碳排放配置,既能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和低碳陷阱,增强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又能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环境管理,激发企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生态效果。同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可以通过这种新型的制度来促进我国低碳技术进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概念是想进圈的人必须知道的,是指在碳交易市场各种交易方的各种交易行为,交易方可以是你我他,可以是公司,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等。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我们的那些排放企业。所有的这些交易方联合组合构成了现在的碳交易生态。
碳交易是碳中和的实现方式,重点排放企业会通过交易实现碳排放的达标。但是这样被动的行为,必然带不起市场的活跃,所以国家引入了这样那样的交易主体进去这个市场,也就是为了盘他,使劲的盘他。
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四月的很多交易日中,全国碳市cea每天成交只有几吨,难以想象,全世界最大的碳市场的日成交额只有这点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全国碳市场不允许个人等开户进去炒买炒卖。排放企业在履约期之前根本想不起来还有配额的这回事,基本上都在账户上睡大觉。
但是地方碳市,如湖北和广东,交易还是相对活跃,就是因为这两个地方个人和机构在那蠢蠢欲动呢!
现在的碳交易市场那肯定是90年代以前的股市的赶脚,绝对的蓝海。现在对碳交易入场基本上不做什么资质审核,只要有一颗红心,就能进来弄个潮,近段时间突然咨询交易的小伙伴暴增,估计按照咱们的那种学习效率,蓝变红,红变绿也是迟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碳交易交易的是碳排放量,举个例子,国家每年按照你企业的标准给了你1万吨的碳排放量,也就是说你企业每年可以免费排放1万吨,那么如果你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碳排放量为两万吨,那么多出的1万吨碳排放量就要花钱去购买,如果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碳排放量减少为8000吨,那么多余的2000吨,就可以在碳交易市场上出售。
中国碳交易市场落地了!首日成交额2.1亿元,未来企业谁主沉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两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圳积极推动碳交易相关研究和实践,努力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设计、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等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半年来,深圳碳市场运行稳定,深圳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低碳发展方面担负起探路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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