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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对李四怀恨在心,在楼上欲砸重物杀死李四却误杀路人,应如何判处张三?
杀人罪,老者,故意杀人张三对李四怀恨在心,在楼上欲砸重物杀死李四却误杀路人,应如何判处张三?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张三对李四怀恨在心,在楼上欲砸重物杀死李四却误杀路人,应如何判处张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无知无识,伤及无辜,最蠢的张三。
当然忍字分开讲,头上一把刀,生活中实在难受。
可智者,深知,要想使他灭亡,先使其疯狂,把他交给社会,现实生活中他疯狂会给他有力惩罚。
想起一个哲理故事。一位七十多岁老者,肩挑一担物品在树下乘凉,一个小孩上到树上,恶作剧,在树上尿老者一头,老者起初怒发冲冠,想打他,打不到,想骂他,不解恨。
老头是智者,想到把他交给社会,说,好凉爽,好,好,好,并说为感谢你,我把一元钱买糖给你奖赏,放地上一元钱,歪歪扭扭挑上担子走了。
孩童其初不信,我欺了他,他还给我一元钱,待老者走很远,他才敢下树拿走。
他占便宜后,早早上到村上,看到一个三十岁壮汉,又在树下休息,又故计重演,尿壮汉一头,汉子讲,我又没惑你,你何故,三下五除二爬到树上把小孩拉下,打断腿,挑上担,,,,,,而去。
所以生活中遇到欺你,对你不恭的,又惑不起的,把他交给社会,社会是大染,,,,,,会给他最公平的回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利用高空抛物的方法杀了一个不想杀的人。不管杀的是不是要杀的人,都是想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由于小区里面是公共居民楼,危害着众人了安全,也合乎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他犯的是“高空抛物杀人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绝对是故意杀人罪!应判极刑!……当然,我只是个普通百姓,还得尊重专业人氏的说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这里牵扯一个问题,你是如何知道张三想砸死李四?如果其亲口承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那么张三就是故意杀人未遂,如果无法证明其有杀李四的故意,那么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这里是不能按照过失算,因有扔东西的故意,所以,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危害公共安全,都不是过失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论张三想故意杀谁,其主观目的是故意杀人。
根据刑法(新修订)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弃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罚。
(他的行为也是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三抛物目的是故意杀人,所以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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