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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前妻患癌,前夫应该管吗?
夫妻,前妻,前夫离婚了,前妻患癌,前夫应该管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这个是我表姐的亲身经历,从知道病到住院,她前夫和她前夫现任夫人一直在照顾她 ,和老公讨论了一下,他和我意见不一,所以发来看看有没有人和我相同的意见,理性说就是本分,感性是情分,在我看来即便不是夫妻也夫妻一场,一个活人和将死之人计较还谈什么应该 ,所以在生死面前什么都是浮云,如果非要计较只能说人回归了社会性,而非人性,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法律角度说,你和前妻已经没有责任义务关系,你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毕竟是曾经的夫妻,素有一日夫妻百日恩之说,如果你有经济能力,给予适度经济帮助还是有必要的,当然这必须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不管也没有什么不对。只是这样做能体现你的善良,也让罹患绝症的前妻得到心里的慰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能力就管吧!我是婚姻家庭之中得生病的,慢慢靠自己走出来,我没有时间细看,自己找刮痧的,扎针拔瘀血,学习养生,饮食,精神疗法,不要靠医生,人财两空![玫瑰][祈祷][呲牙]图来自于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了,前妻不幸患癌,前夫该不该管呢?从法律上说,可以不管;从道德上说,可以管。
素不相识的人结婚成为夫妻,一起生活,形成特定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调整。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包括一方生病,另一方必须积极送医治疗,不能见死不救。否则,不但会遭致道义的谴责,而且还可能涉嫌构成遗弃,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积极治疗并不是说一定要治好,这还受制于现有医疗技术。同时,也看家庭经济状况和人际关系,有的重病需要的治疗费用,是一般家庭承受不起的。只要在现有条件下,做出了最大努力,就算尽到了扶养义务。
夫妻离婚,从法律上解除了特定关系,双方不再享受法律上的相关权利,也不再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前妻生病,前夫可以不管。
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离婚了,但毕竟相爱过、生活过,彼此之间的感情,并不会因离婚而真正“清零”。如果双方还有共同的孩子的话,更可能是“藕断丝连”。再则,扶危济困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对陌生人都可以施以援手,何况是曾经的“爱人”呢?所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如果前妻有需要,前夫可以对前妻在经济上予以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 前夫和现任夫人照顾病重前妻 “一日夫妻百日恩 百日夫妻似海深”怎么也是夫妻一场 应该照顾 特别是现任夫人高姿态 值得点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该管,一日夫妻百日恩,能走到一起生活结婚的都把对方当成亲人了,虽然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了,只要不是触及底线的多多少少都还存在着感情,不过这个管很关键,管到什么程度自己权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是前妻前夫关系,你是没有义务去管,可以不用管;
念在以前生活的伴侣,或许曾经的爱情和友情,许多人都伸出了援助之手;
如今的电影电视爱情大片,经常还有因为爱对方
,故意离婚的前妻,属于这种情况的话,你更需要去管一管;
即使作为熟悉的朋友、邻居、同学、亲友、同事,许多有爱心的人士,宁愿去帮助弱者。
希望对您有所启迪和帮助,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已经离婚了,就算不照顾也没人说什么的,这就要看人了,善良的人会帮忙的,毕竟曾经是夫妻,还有一些还是夫妻的都不照顾呢,能照顾说明他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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