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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进错酒店房间,女性误以为其是男友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妇女,是指男子进错酒店房间,女性误以为其是男友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男子进错酒店房间,女性误以为其是男友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强迫,女性误以为男友而自愿,应该不属于强奸,只能在道德方面以遣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实生活中,通奸的现象比比皆是,强奸的行为更是有,但前者我们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而后者则是构成犯罪,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的。可是具体强奸罪怎么认定?强奸罪判刑最轻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下面,跟随王律师我们一起学习。
强奸罪怎么认定,强奸罪判刑最轻的处罚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交,就构成强奸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强奸罪的量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以上来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涉及本案,大家首先依据法律规定来思考,然后依据实际情况断定,实际情况是什么样,我不知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女性侵犯男性,没有犯罪这一条这一款。男士作为当事方,如果女子漂亮,就当享受;如果女方赛无盐,只能忍受!诉讼是没有结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进错房间,一个误以为,歪打正着,不算强奸!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才是强奸罪的认定金标准!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真有糊涂到这么傻的女人吗?这事总得有个前戏过程,或说上几句话吧?不可能一进房间彼此半个字也不说直接做,并且整个过程就一直在稀里糊涂当中?没一句话的交流?这问题问的太不靠谱,由此,个人以为这是个无意义的伪问题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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