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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4岁金毛被主人放在小区晒太阳,最后狗被保安打伤谁之过?
主人,保安,狗狗云南14岁金毛被主人放在小区晒太阳,最后狗被保安打伤谁之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保安的过错行为
保安在小区巡逻时发现了没有牵绳的金毛犬,并且身边也没有主人,这个时候两人找来了木棍对着金毛猛打,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虽然根据物业的相关管理条例,小区保安有权对于业主没有按规定饲养的犬只进行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不包含可以对犬只进行肆意的殴打。当小区保安发现了没有牵绳的金毛犬,应该先看看能不能联系到其主人,如果能联系到狗主人,就让他来将金毛拴好,然后可以对狗主人批评教育。
如果保安联系不到金毛犬的主人,那么最正确的做法是先派人对金毛进行看护,防止其意外伤人,然后拨打当地的流浪犬收容机构的电话,或者拨打报警电话和当地的城管电话都可以,等他们到来可以对金毛进行相应的管理或者直接带走。所以保安发现了没拴绳的金毛之后用木棒进行殴打,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所以我认为这起事件中狗主人和保安都存在过错,狗主人的错误是对自己的狗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而小区保安的错误是对狗进行肆意殴打。目前事情已经发生,双方应该尽量的协商解决问题,同时这起事件也告诉我们所有人,那些喜欢养狗的,在遛狗时一定要用牵引绳拴好,因为这既是对狗的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所有人的安全负责。同时也希望保安们在以后工作中如果发现了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妥善安全的处理,千万不要再对狗进行肆意的棒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狗主人没有给狗栓绳 狗主人有错 这错不至于保安将狗打死 保安是物业公司的人 所以 狗主人承担10至20% 物业公司赔80至90% 物业公司和保安有什么矛盾 是物业公司内部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说当然是人的错!大多数人并非爱猫爱狗人士,但起码得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我不赞成城市居民养猫养狗,因为他们负不起这个责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取缔的是人繁殖动物窝点!!!!!!动物之患!都是人的杰作!!!!!先用法律管住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排除狗没错,因为它不会自己挂上身份标识,它自己不会自己戴嘴套,它不会自己系狗绳,更不会告诉除主人外的人们它有没有打过疫苗,当然它也不会要求主人在公共场所陪同。
所以,狗没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人之错,虐杀者毒!祈愿毛孩子在另一个世界安好!犬主的确有错,做为主人无论是疏忽还是心怀侥幸,都不该将它置于有可能发生的伤害与被伤害之下,所以怎么处罚宠主都不为过。可这个人为的错却让垂垂老矣的毛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它承受毒打虐杀时的每一分每一秒该有多痛苦、多煎熬,它又何其无辜?因为它们弱小,所以只要假定它们有罪,就可以随意加害,这样的混账逻辑又是何等的罪恶!若人性如此,社会常态如此,长此以往,又将公义何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来,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金毛犬被保安打残”的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云南临沧一小区“金毛犬”被小区内保安乱棍打得在地上翻滚惨叫,最终狗的头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鼻子和腿均被打骨折了。这个“主人未拴狗绳,被小区保安棍棒打残”的事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热点。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1月15日,云南临沧某小区,一条14岁龄的金毛犬,被主人散放在小区晒太阳,随后被小区保安拖到空旷地带,用木棒持续殴打,直到金毛犬被打的躺倒在地,昏迷不醒。后来被爱狗人士送到宠物医院救治。经宠物医生检查,金毛犬的头骨粉碎性骨折,狗的鼻子和腿部均被打得骨折了。即使能够把狗救活,也是一条残废的狗了”。
这件事情的发生,我认为,狗的主人和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员,均存在着过错。首先来看,这只金毛犬被主人散放在小区乱跑,而且未拴狗绳,也未佩戴好护嘴套,在小区内散放有极大的危害性。且不说金毛犬的个头大,属于大型犬类。狗主人未将其拴好牵引绳,任其在小区内到处乱跑,实则会惊吓或危害到小区内的老人和幼儿。这是养狗的主人,对小区业主造成危害的最大隐患,也是他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理应受到业主们的谴责。这是其过错的主要方面。
其实,小区内豢养大型犬而伤人的事情,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例如,广东湛江吴川市一名儿童,在回家的路上被大型犬撕咬浑身是血,居民拿砖头长棍驱赶才得以逃脱;上海一女子,为保护年幼的女儿,在家门口被大型犬撕咬,女子的大腿处被撕咬掉一块血粼粼的肉,腿上还布满了狗牙撕咬的痕迹,令人触目惊心;河北临漳县西南角村,一位八旬的老太太,被一条大型犬拖拽撕咬受伤,腿部鲜血直流。为防止恶犬咬死人,特警爬上房顶,在确认是一条无主狗后,用手枪将狗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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