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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期初通过分配净利润来降低净资产,这样操作有什么问题?
净利润,股东,企业高企申报期初通过分配净利润来降低净资产,这样操作有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为了保持净资产的增长,现在年初把净利润给股东做分红,这样有什么隐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财务方面目前有两个指标:收入增长率和净资产增长率,这两个财务指标各有10分,在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过程中财务分数的重要性是很大的,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通过与否。
对于问题中提到的年初把净利润分给股东做分红,首先把净利润分配股东的做法不可取,一般企业当年的净利润是要留大部分给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同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需要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因此把净利润分红给股东不合适也不恰当,应该把未分配利润做分红给股东。
问题中的做法是为了满足高新申报的需要,那么财务上在做分红时需要做会计处理:借:净利润 贷:应付股利 ,那么下面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该账务处理长期挂账并且没有实际分红时就会引起税局关注,但是另外一方面你如果要实际给股东分红,账上是否有足够资金来分红,按照税法规定,分红需要企业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作为企业是否能够承担这部分税法及分红成本,本来是为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保持净资产增长,到最后就不得不实际分红还要交税,这个实在是不划算。
小编也对高新技术企业有所研究并参与评审,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财务不增长的情况,但是对企业本身却有很大的弊端,因此不建议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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