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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湖北一女子因不堪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用斧头砍杀身亡?
小芳,丈夫,的人如何看待湖北一女子因不堪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用斧头砍杀身亡?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冷静期究竟是让谁冷静?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我对于冷静期政策的出台感到担心。对于婚姻中有过错一方来说,冷静期可能是能起到冷静的效果,但是对于婚姻中无过错甚至是受伤害的一方来说,冷静期可以算得上是煎熬期了。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应该尽可能保护受害一方的利益,为什么到了离婚相关事件中我们却要对过错方的利益进行保护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在这社会中,有些人看起来老实巴交,在外是个好好先生,完全不像会家暴的样子。但在家里却是另外一副面孔,这种双面,有的人对待妻子不是骂,就是拳打脚踢。最近有这么一个男人,竟然挥起手中的斧头,将妻子砍死。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事情始末
2021年1月8日在湖北阳新县城某小区发生一起斧头砍人事件。一位中年男子头戴红色头盔,乘坐电梯到达29楼,电梯门打开时,他拦住了一男一女的去路,女的正是他的妻子小芳,而那位男的是帮妻子换锁的开锁师傅。
后来,据悉这名男子姓余,他出了电梯门,抓住妻子不让她离开,随后从黑色背包里掏出一把铁斧,小芳对这开锁师傅说:帮我报警。
当开锁师傅拨打110,喊来保安,再回29楼时就见到小芳血肉模糊地躺在电梯门口。随后不久,警方将余某捉获,小芳被送到医院治疗,三天后因伤势过重,在医院去世。
据法医说,小芳头部被砍得面目全非,伤口数不清,当时面部就有19处刀伤,牙齿全部被砍掉。据小的家属说,她在半年前似乎早有预感,已经提前写好了遗书。那么,夫妻两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二、夫妻间的恩怨
1984年出生的小芳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大专毕业后在外闯荡了11年后,回到了家乡,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小镇,与之而来的是大龄、未婚的尴尬。
父母面对大龄的女儿十分忧愁,总担心女儿嫁不出去,2014年春节,隔壁村余某的舅舅上门来提亲,说自己有个同样大龄的外甥,让他们两个人不要太挑剔,他催促着小芳去见余某。
从第一次见面到结婚,两人仅相识两个多月。这段闪婚的经历,让婚后没多久的小芳家争吵不断,争吵的理由是丈夫与某经常没有帮小芳做家务,工资也自己存着,而公婆重男轻女,有埋怨小芳生两个女儿的嫌疑。
随着争吵的升级,开始出现了家暴。2015年11月份,余某开始家暴妻子小芳,小芳伤心跑回娘家,却不敢说出事实,后来在父母的追问下,小芳才说是余某打的。几天后,余某来到小芳家接人,保证好好过日子,不争吵,不动手打人。
但有了第一次就有了无数次,婚后几年,小芳已经记不清受了余某多少次暴打。到了2020年,小芳实在不堪丈夫的家暴,开始躲避丈夫,并决心向法院申请离婚。
2020年七月,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经过法官的调解,丈夫于某同意将房产过户到小芳的名下。当时余某不仅把房产过户到小名下,上交了工资卡,还当庭下跪,请求他不要离婚,调解还没过多久,法官就接到了两人的电话,说决意要离婚。
从七月份以后,小芳为了躲避丈夫余某,自己带两个孩子到武汉,边打工边照顾孩子。直到2021年元旦,她才回到阳新县城的家拿东西,但是开门后发现鞋柜内藏着一把斧头。
2021年1月8日下午,法官和鉴定人员来到小芳家进行测量发现门锁换了,小芳才找来开锁师傅,当天下午,法官一行人才离开十多分钟,小芳就遭遇了最后一次惨烈的家暴,这次家暴直接要了小芳36岁的生命。
三、家暴的男人很可怕
对于这起家暴惨剧,许多人看了都不寒而栗,那个开锁师傅都被吓傻了。那么小芳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小芳的家人说,余某老个子不高,看起来不像是凶神恶煞,会下毒手的人。但小区的居民都知道他有暴力倾向,曾经多次殴打妻子。小芳的家属说,于某表面看起来很老实,但实际上很大男人主义,家人说话做事一定要顺着他的心意。
小芳家人猜测,妹妹被家暴,可能跟生女孩子有关,小芳生了两个孩子,两个都是女儿,自从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丈夫就经常对她实施家暴。经常踢打小芳,还扯着她的头发去撞墙。
为此,小芳在2020年五月就已经写下遗书。
通过小芳家人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余某是一个表面看起来老实,实际上骨子里有暴力倾向的男人,由于两人是闪婚,小芳婚前对余某的个性不了解,还有一个诱因,就是她生了两个女儿,假如她到余家之后,能为他们家生下一个男孩,也许余某会善待小芳。
对于有大男人主义倾向的男人来说,他视儿子为生命,在他的眼里,儿子或许比妻子更重要。他多次家暴妻子,看出他的暴力与自私。因为每次家暴之后,他害怕妻子离婚,不惜下跪,求得妻子原谅。
等妻子决意离婚时,他甚至对妻子说,我得不到你,别人也别想得到你。这种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狠心男人,应该在第一次家暴就认清他的真面目,选择离开。
因为实施家暴的人大多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特点,比如性格偏激,思想狭隘,情绪极不稳定。这样的人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谁都不知道会在哪一刻把炸弹引爆?
四、案件反思
这样的案件给人带来的反思是:
1、婚姻是大事,绝不能草率。大龄未婚女子一定不要为了完成婚事而匆匆结婚,婚前双方应该先了解彼此的个性,看是否合拍,还要看看双方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如果父母是飞扬跋扈不通情理的人,那么他的儿子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2、对家暴零容忍。当丈夫有了第一次家暴,就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他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千万不要为了孩子而选择隐忍,也不能有侥幸心理,期待着对方改正,这样的人,他的心里是有缺失的,不可能完全改变。
3、好好处理离婚冷静期。现在的《民法典》对婚姻有半年的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原本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离婚权益,但对于有家暴的人来说,这段时间恰恰是危险期,在这半年内,另一半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注意人身安全。
结语: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如今丈夫却将妻子置于死地,这一幕惨绝人寰的悲剧,令人震惊。施暴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这悲剧也警醒所有女性同胞,在婚姻中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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