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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申请了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身体不适。说申请理由不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试用期员工申请了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身体不适。说申请理由不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试用期员工申请了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身体不适。说申请理由不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什么单位认可的理由。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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