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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把小区556个车位全部卖给一个人,这样做合法吗?
车位,业主,自己的开发商把小区556个车位全部卖给一个人,这样做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12月30日,湖北武汉。某业主买小区556个车位高价转卖,且只卖不租,其他业主质疑物业在地下车库安装地锁,车辆停放在小区占道,质疑存在安全隐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很明显存在恶意囤积,扰乱小区居住环境和出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像有规定,一.车位只能卖给小区业主,二.每个业主只能买两个车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和囤积大蒜事件一个性质!垄断!随意涨和降价,虽然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是以损害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为代价谋利!如果这些车位是单独的个人买卖就符合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怎么说呢,现在是市场经济 ,车位有独立产权 ,卖给一个人,人家愿意买 ,别人能说什么 。卖给业主,业主又不愿意买 。我们那儿车位是加房子一起卖的 。你不买车位。房子也不会卖给你 。根本就没有公共停车位,所以说你小车不买车位进都进不去 。停在路边,一天一个罚单,你吃得消 。我们这车位还30万,不带讲价的 。也没见业主怎么吵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产权合法、手续合法、行为合法就没有问题。这就好比企业批发销售产品、农场主批发销售自己的农产品、服装个体经营户批发销售自己的服装,至于批发给一个人或几个人,或者零售等都是合法的,就这么简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公共资源就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目不很具体,如果是规划的小区内单建的计算容积率的产权车位,分摊了土地成本活单独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单独出资建设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出售给谁出售多少都合法合理。
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大都是规划的配套住宅的,不记容积率。建设成本分摊计入整体住宅楼里。土地成本也全部分摊给全体业主的配建车库车位,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物权法(民法典)规定应该通过当事人(即全体业主)协商如何使用。开发商出售出租这样的车库车位是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应向开发商主张返还给全体业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是垄断,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关系,必须严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类似的事情太多了,资本越来越集中,将来只能。。。。。。实现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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