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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娶了个精神病,想离婚要被讹10万块,我该怎么办?
婚姻,法院,婚前15万娶了个精神病,想离婚要被讹10万块,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赶紧变更诉讼请求,不要请求撤销婚姻,而是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
一、《婚姻法》规定重疾是无效,《民法典》才改为可撤销
我国现行有效的《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题主家的这种情况(精神病),就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婚后尚未治愈。
也就是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段婚姻是无效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
但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改变了重疾结婚无效的规定,成为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也就是说,如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题主弟弟结婚时,对方是告诉了你们新娘有精神病,而你们知情结婚的,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也就是婚姻关系是有效力的;如果你们不知情,但事后知情了,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如果逾期不提,也依然认为是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但问题在于,《民法典》虽然已经颁布了,但实施时间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一旦《民法典》实施,之前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法院实际上是依据一个还没实施生效的法律,判决 你们不予离婚。
当然,我不清楚题主弟弟两次离婚诉讼,到底是因为自己诉讼请求不够明确,还是举证弟媳婚前就有精神病的证据不够好,以及法院到底是判决不准离婚,还是调解,或者其他?
但只就你陈述的案情来说,以目前的法律,这属于无效婚姻。
二、认定为无效婚姻的后果
认定为无效婚姻后,婚姻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双方不再是夫妻,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被隐瞒实情一方)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确认无效婚姻,并非判决离婚,而是法院确认婚姻自始无效,让一切恢复到未结婚前的状态,而不是离异状态。
三、婚姻无效案件,对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关于法院调解的问题,也只适用于财产分割部分,而不适用婚姻效力部分。
而题主所称对方代理人让你们拿2万块钱,否则法院硬判,但事实上,针对婚姻效力问题,法院只能判,而不能调。
至于财产部分,一般而言,会平均分割,但如果有过错可能会少分。
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协商,或者调解,但调解 不好也不影响判决。
提醒注意:
《民法典》即将实施,如果要主张婚姻无效,就必须抓紧,将这一诉讼请求再次向法院明确。
一旦翻过年《民法典》实施,就不能因为重疾而主张婚姻无效。
附:(2019)闽0824民初1821号判决,该案可作为参考,也是婚前一方有智力残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才认识40天就着急结婚,可以想象后果会是怎么样?这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带来的麻烦。你这个问题确实有点棘手,现在不是你想离就能离得了,必须找到你们婚前她就有精神病史的证据,否则这个婚是离不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精神病有分为阶段性的严重程度,不同犯病阶段有着不同严重程度,只要她犯病时没有伤害别和伤害自己的行为,生活上和普通人一样的,只要每天坚持服用药物就可以,定期检查复诊,减少压力保持心情开朗愉快,得这个病不可怕,可怕是别人不理解的怪异眼光,在本人觉得这个病跟是个普通感冒病一样,它只是个病而已……
还是建议不结婚为好,因为结婚后会有各种各样压力,对这个病的人士会加重犯病严重程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精神病还敢动手打你??让你弟弟好好做个爷们,给她精神病打好。
想犯病就一顿打,知道给她打的不敢犯病,见到你就条件反射,就搞定了。
没办法,别说我暴力,精神病要么你给她用镇定剂,要么给她打服,没有别的办法,医生都没招,我家就精神病院附近的,没听说哪个治好了,看护病人的,必要时候也会采取武力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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