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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欠款50万,这个欠款由谁来承?
合作社,债务,农民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欠款50万,这个欠款由谁来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皖西北的农村合作社大都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村主任任法人代表,全体村民为合作社社员,当然像这种合作社应该是为了应付而兴办的时下流行的时髦的一种体制,实则名存实亡,毫无意义。如果像这种合作社负债的话,它应该是由村主任(两委成员)的恶意运作而造成的,与合作社成员毫不相干,因此后果只能由法人自负。因为成立合作社之初,他们根本就没有征得村民同意,强制入股,只许诺到时只管坐分红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注册资本金都实缴了吗?如果都实缴了,那就是有限责任,合作社在注册资本金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实缴,就根据股东份额在认缴范围内承担无限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数年前,我地王某曾办了一个农业科技合作社,上套项目,下骗农民,几年下来欠当地农民几百万,农民告状到公安局,公安请王某到监子里喝茶,想让他还钱,结果杀倒无血,煮倒无汤,只好放了,据说是让他再去套钱还钱,否则农民的钱打了水漂,一点希望也没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合作社的组织性质而定债务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是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独立人格,以合作社名义所欠债务自然由合作社自己的财产来偿还,与合作社的社员、出资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等个人财产无关。
社员、出资人等只以其出资或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况且,合作社法并未规定社员的出资义务。
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社员或出资人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法定代表人也并未以个人名义为合作社作担保或滥用合作社法人地位恶意逃废债务情形出现,则法定代表人无需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在合作社法和章程所定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行为如果给合作社造成损失,属于市场正常的商业风险,应该由合作社来承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由法人来承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人承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路上走路的人来负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肯定是法人还,但是看看合伙人分了红利多少,给他们带来利益是多少,如果都得到这希利益,那他们都要成当,如果没事这西利益,那就法人成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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