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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该不该享受产检假?
产假,公司,每个月孕妇该不该享受产检假?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公司人事人员说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没有孕妇的产检假,请问懂行的人觉得这个规定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享受。根据国家现状,低生育率已经成为一种常态,鼓励生育一种成为国家政策既定方针,而作为产假也应该是其中的一环,让孕妇更宽心的去生,无后顾之忧的去生。还建议也要给丈夫产假,毕竟生孩子是大事,特别在满月时候,妻子也是需要人伺候的,而这些责任不能都让老人承担,作为丈夫更应该多承担责任,国家给丈夫产假也能更好让男人去承担。
还建议给产妇3年产假,这3年可以自由选择,孩子在3岁前,入托前,需要大量精力照顾,3年产假能解决家庭很大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恭喜你,升级为准妈妈,马上就是当妈妈了。
十月怀胎实属不易,准妈妈一定要注意身体哦,保持心情舒畅,营养均衡发展,按时做好产检。
其次,来说说国家关于产前假的相关规定。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需要计入劳动时间。要求仍未对孕期产检的時间和频次做出要求,要是是一切正常必要的孕检,都应当记入劳动者時间。
实际的时间与计算方式以下:
怀孕第1-6月,每个月可享有1天产检假,用以怀孕确定及其身心健康学习培训等;
怀孕第6-7月,每个月可享有1天产检假;
怀孕第8月,每个月可享有2天产检假;
怀孕9月以上,每个月可享有4天产检假,但在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生育假中。
最后,来说说你说的这个情况。
人事说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这个假,说明该公司不是正规公司。一种可能是人事对这块没有关注过或业务不熟悉,公司之前没有女工,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没有关注;第二种可能是老板授意的,毕竟缺勤一天给公司创造的效益就减少一天,不上班还发工资,老板不愿意多发一天工资。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既然在这么个不正规的公司上班,要么接受要么辞职。如果只是没有产前假,社保缴纳及时的话,就先不要辞职了,生完了还能领笔生育津贴呢,好好享受产假吧。
无论是那种情况,作为孕妈现在重心要以自己和宝宝的健康为中心;在孕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因为怀孕而使工作滞后;在临产前做好工作交接,做好产假申请审批。同时,在产假期间保持与单位联系,以便休假结束后更好的投入工作。
祝你好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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