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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补课不交税,算不算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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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师补课不交税,算不算逃税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否逃税,个人觉得应该看具体情况。
老师补课的收入是劳务报酬所得
老师的补课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利用自己的知识或技能获得的收入。这种收入的获得,不以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为前提。
是否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如演员从剧团领取工资,教师从学校领取工资,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范围。但如果从事某项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不是来自聘用、雇佣或工作的单位,如演员自己“走穴”或与他人组合“走穴”演出取得的报酬,教师自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取得的办班收入或课酬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老师补课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预缴个人所得税
一、老师的补课收入纳税申报
如果老师的补课收入是按次取得,应该按次申报;如果老师补课的收入是按月取得,应该按月申报。
二、老师补课收入纳税计算
老师的补课收入每次/月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上述扣除后的金额按以下比例预缴个税:
1、不超过2万元的,税率为20%;
2、2万-5万之间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如果老师补课月收入是3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的金额为24000元,预缴的个税为5200元(24000*30%-2000)。
3、超过5万元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年度汇算清缴
每年的3.1-6.30是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如果老师补课的收入已经预缴或没有预缴,但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已申报了,那个人认为老师没有逃税;如果没有申报,即使每月或每次的补课收入不超过800元,个人认为也没有逃税。
老师的收入高低不是本回答讨论的问题,但如果学校或教育部门许可,个人认为老师是可以获得补课的收入的。但是,希望这种补课收入不是以课堂不讲课下讲的情形获得的,如果是这种情形太令人厌恶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成了师者赚钱、授业、解惑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老师的收入分为多种,在学校上课的工资属于工资,按综合所得缴纳个税;如果偶尔到其他单位讲课取得的讲课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按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2、如果利用晚上和周末开办补习班为学生补课,则属于经营所得。按经营所得缴税。
3、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等资质,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个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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