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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因为男方不负责与他分手,没有出过抚养费,判给他机率大吗?
孩子,抚养费,小孩怀孕因为男方不负责与他分手,没有出过抚养费,判给他机率大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在准一线城市,认识七八年,在一起半年,因为年龄都不小了,他四十多我三十多,19年7月怀孕,打算10月结婚。
以前是百依百顺,怀孕后,人就变了,各种抱怨,指责,最后骂人,他创业我卖车贷款给他,差点卖房了,最后他却说我帮他都是冰山一角,怀孕没钱让他每个月出1000生活费不给,以前温柔听话的变得面目狰狞,我选择止损分手。
回老家在父母的照顾一个人贷款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后他想要孩子,而且不出抚养费,抚养费我也不要了,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孩子三个月带着他回到以前地方工作,其中辛苦只有自己知道,现在他不停的骚扰我父母我朋友就想要孩子,我想请大家帮助,孩子出生两年他没有见过,但是呢我也不想让孩子留下不好的心里阴影,他要见孩子,我让他出抚养费,从怀孕到孩子出生,所有的一切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支撑,自己走的路我愿意承担自己的后果,在孩子三个月我带着他以前的地方开始工作,现在两岁了,白天送托班,然后出去跑业务,我现在有自己的事业了,也在上升过程中,他自己做生意,有点小钱,起诉我孩子会判给他可能性大吗?法院会让他从开孩子出生给,还是从见孩子时候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几点意见:
1、首先,你不需要过多指责男方怎样怎样。他的好与坏与你再无关系,他不适合你,同样会适合她。他的将来,也同样有归宿,同样有人嫁他——没人嫁的可能性很小,这不是因为你认为他差,他就一辈子娶不了。
2、我一直都保持中国传统的观点。即女性极力争夺小孩,其实是不自量力并且是损人不利己。这观点你可不认同,但如果是站在三方(你他与小孩)的角度看,他更应该拥有小孩的抚养权。
(1)单亲家庭的小孩往往都有这样或那样不好性格,如果是由女方抚养成人,性格缺陷更为突出。特别是小孩是男孩更是如此。女性天生就缺乏一些可让小孩从你身上学到的刚性的东西,这刚性的东西,不但小男孩需要,女孩同样需要。当然,如果该女性是女强人,刚性足到爆,但对小孩的危害只能更大。
(2)带小孩的女性,如果想再婚,为自己,或为小孩找个完整的家,都是极难的。特别是带男孩的女性,几乎是没男人再敢问津,除非该男性走投无路,迫不得已才愿意,但这样的男性,绝对比原配差多了。
(3)在男人的眼中,依旧是【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亲】,男人绝对不会差待他自己的骨肉,就是拼了,他也会给小孩最大的父爱。而且,带小孩的男性,再婚及找个完整的家,还是相对容易的。
(4)男人抚养小孩,一般不需要女方支付抚养费,可能根本就不计较。女人抚养小孩,因各种原因,不得不想尽办法谋求男性支持抚养费才可活下去。
所以,综合各种原因与各方的长短之处,我认为,男人抚养小孩是最合适的——极个别的除外。
3、你所谓的【我也不想让孩子留下不好的心里阴影,他要见孩子,我让他出抚养费】仅仅是你自己一相情愿的幼稚的想法,此想法更反过来证明你的不成熟或幼稚。你凭什么下这结论?你凭什么不让他见孩子,甚至让他出抚养费相要挟?在一起时,他依旧不受你劫持,分手后,你还想能要挟一个男性?
另外,你懂法吗?不懂吧?就算法院判决给你抚养(其实这是害了你、害了他,同样又害了小孩等三人的前程),他的探望权同样受法律保护的。而即使你是与一个有家室有老婆的情人一起生了小孩,法律上,他同样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再另外,如果你从头到尾都不喜欢他,你只是想生一个小孩,其实,你的选择会更多,而且对方可能更优秀。何必选择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做爱而生一个小孩后再分手?
4、我觉得,问题的根源,更多的是在你自己身上。在农村的人或养过动物的人都晓得,人与动物之间同样是会感情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沟通,同样不会一律什么都需要打骂。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难道比人与动物之间的沟通更需要打骂?你当不会比非人类的动物差,别装可怜。
现时,离婚率高涨,女性提出的离婚达74%(还不含协议离婚),以前的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早就过时了吧?以前的人,可以很草率的结婚,他们甚至在洞房前一刻都可能相互未见过面而结婚了,但他们绝对不会草率的离婚。
现时的女性是当权了,是权力过度膨胀了,时兴离婚,剩女不少。要求对方多多,而自己有多少本钱,可以为家付出什么,从来不负责。你既然决定要小孩而不让他见,打的旗号是【不想让孩子留下不好的心里阴影】,那你就从一开始不让他知道小孩的出生,不要他付抚养费,这样,对你、对小孩、对他,都还算是很好的。但你功力不足,又想男人帮你抚养而又不想他见小孩,你还想女权膨胀到什么程度?——你修改法律去吧。你知道现时因为法院判决后而男方觉得不公平而直接杀了前妻的有多少女性吗?这数据,随着离婚率的高企而不断上升。就算你官司赢了,又怎样?律师可玩阴谋,法官可据法律授权判决,但判决是否公正,是否不被对方武力报复,这不是法院说了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题主所述情况法院认定是事实的话,孩子判给男方的几率是零。
其他的不多说,我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时,子女抚养只考虑子女利益,但并不是说,谁有钱谁就对子女有利。判决书多是这样“因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不利,故为子女健康计,仍由女方抚养为宜”。
有此可见,只要孩子长期随女方生活,而女方没有不利于孩子生长的因素(精神病、性工作者等等),那么,孩子抚养权百分之百随女方生活,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首先,住院生产期间的分娩费用,都应当向对方主张,法院会支持的。其次,抚养费的支付起始时间应该以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之日算,对方从孩子出生当天至今为履行抚养职责,所以应该按孩子出生之日开始计算抚养费。
以上均是法律层面的解释和规定,如果你们双方调解解决,那就另当别论,只要是自愿的、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侵害他人和国家利益,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都会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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