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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了二十年的公房遇拆迁单位报警说侵占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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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职工住了二十年的公房遇拆迁单位报警说侵占怎么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各种情况都有,所以,很难有统一评判。我们公司就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一个就是公司借给职工一套房(产权性质为非住宅),后房改其配偶分得一套房,该职工应该交回借给他的房子(否则其配偶不能享受房改房),但他不交,还让配偶的父母(8.90岁了)居住,我公司一直要求他退还,他就不还,公司又不敢对两个老人怎么样,这是不是侵占呢?另一个就是分给他了,当年没有办过户,现在办要按现在的市价补钱,两个退休老人补不起,就一直当借给他的。这要是当做侵占是不是很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接案子并不一定是沖着输赢去的,他只看你的案值多少钱(标的),输赢无所谓,重要的是他按比例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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