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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的亲人受到歹徒危及生命的袭击时,自己挺身而出杀死歹徒,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歹徒,我的当自己的亲人受到歹徒危及生命的袭击时,自己挺身而出杀死歹徒,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会坚决进行阻止,阻止不成,我会杀死歹徒,不让歹徒犯罪企图得逞,保护我的亲人,我认为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就看你运气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知道亲人受危害时,警察能不能立即到场,到不了就是自卫,因为我们不能看着亲人死去,也不可能讲警察失职,必经坏人脸上不写字,警察也不可能随时随地出现在危害面前。这自卫就是警察给百姓保护自己或亲人的权力?其它什么防卫过当都是专家没事干,拿百姓生命当儿戏。在两者生死搏斗时,谁还用尺衡量一下距离重量?只有对方失去还手能力下,还功武这才是过当。俗话说打虎不死必受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只有法官才能答你!因为见很多报道就算打伤了凶徒都要判刑和赔偿,如果凶徒当即杀死了你亲人,你跟着杀死凶徒,凶徒已是犯罪终止,你就被判顾意杀人了。相信百分之八十的人无法把握,但百分之九十的人又会挺身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你要让法官相信(当自己的亲人受到歹徒危及生命的袭击时…)这句话成立。但我觉得很难。法官或许会问:你又不是歹徒,你怎么知道歹徒要取人性命?或许法官还会说:你又不是受害者。你怎么断定受害者要丢失性命?所以你把歹徒杀死了,现在判你死缓或死刑立即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怎么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我无所谓,但我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
几十年前,我的母亲在家门口被别人一家三口三个女人按在地上暴打,奶奶见状害怕不敢出门扯开,也不允许我出去,那时候我好像初三还是高一(记不清了)。我见妈妈被打的直叫唤,在地上翻滚,心冲充满了怒火,再也不顾奶奶的阻挡,从后门冲出去,抡起拳头,飞起脚,把那三个女人打跑了,其中带头的女人耍赖,在地上又撞又碰,自己昏过去了,然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她家人报警,派出所来人把我带走,连夜审讯,我始终坚持是为了救母亲才出手,并且,没用任何凶器,至于打在什么身上什么地方,我不清楚。派出所先后三个人轮番审讯我,我的口供始终如一,最后,第二天下午把我放回家,但要我们赔对方医药费,我们无处伸冤,妈妈又怕把我抓走,最后只好赔钱。
我从没为这事后悔,即使以后和现在,我仍然会挺身而出,我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是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当下并不清晰。看了若干判例,个人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的往往被判为否,所以面临这种情况时首先考虑是不是正当防卫将会导致自己不知所措。我的选择是正不正当防卫让法官去说,我的目的就是尽力量保护亲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得看法官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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