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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阳6人灭门案嫌疑人如果两年找不到,能不能宣告他失踪呢?
嫌疑人,黄河,下落不明河南原阳6人灭门案嫌疑人如果两年找不到,能不能宣告他失踪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案子必须要破,嫌疑人必须要找到,不管是畏罪潜逃,还是畏罪自杀都必须要破案!对于这种穷凶极恶之人,宣告失踪,是对刑事案件的亵渎,更是对被害者一家的极度不公!
河南原阳县一家六口被害案以及案件的进展近来牵动了全国万众百姓和亿万网友的心!时至今日,距离河南原阳县一家六口被害案已经整整过去了10天,可恨的是,到目前为止凶手仍搜寻未果,可能早已逃之夭夭逍遥法外,亦可能畏罪身亡,总之到现在案件还未告破!
10天前,就是11月15日,农历十月初一,河南省原阳县一家六口惨遭犯罪嫌疑人孙某毒手,不幸遇害,最让人愤恨的是,身为同村人,孙某连2岁的孩子都没能放过!连续多日搜寻以来,凶手仍未缉拿归案!目前原阳当地已组织上千群众拉网式排查,警方也已经重新发布悬赏通告: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者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或找到其尸体的予以重大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
关于这起案件,眼下我们已经不需要再去深究嫌疑人因何痛下如此行径,只希望尽快抓到凶手,并对这种惨绝人寰的残忍之徒予以严惩。因为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足以成为剥夺他人人生权利的理由;不管是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法律面前践踏他人生命的借口!祸不及家人,更何况还有三个年龄不到10岁的孩子!对于这种残忍之人,必须要绳之以法,接受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审判!
总之,原阳灭门案嫌疑人必须要找到,也必须要破案,不可因为一时找不到就宣告失踪或草草结案,必须要还被害者一家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道!同时这起案件也在警示着我们每一个人:人生一世,难免充斥着爱恨情仇,但能平安健康的生活着,本就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名扬天下是一种活法,平平淡淡也是一种活法,仇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人生本过客,当放下一切怨念,用心去生活,用心待人;当珍惜自己,也当珍惜他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和愤怒的悲剧,一家6口人被杀,其中还包括3个小孩子,最小的才2岁,这样的凶手残忍至极,毫无人性可言,倘若抓到了,绝对不能让他多活一天,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案情审理完成,治他死罪。
对于这样的人,一枪了结他我觉得都不能平民愤,应该“折磨”的方式结束。
据新闻爆料,嫌犯孙恒飞或因与冯某情感纠纷行凶,作案前孙恒飞疑以妻子赵某名义网购凶器,残忍杀害冯家6口人,上至79岁老人,下至2岁的小孩都不放过。这是一起典型的预谋杀人案,性质极其恶劣,恶劣到你都想不到什么样的凶手才会有这么残忍的手段,不论什么样的矛盾,多大的矛盾,再大的恩怨也不能连老人和小孩都杀死,他们可以说是什么都不知道,可却仅仅因为一些大人的事情而要了他们的命。
孙恒飞凌晨作完案后驾车逃走,据悉现在还有一个小孩下落不明,很有可能也被他掳走了。
有村民说,孙恒飞和冯某是同时,他怀疑冯某和他的妻子有关系,所以产生了杀心。
孙恒飞在凌晨进入冯家,将冯某、冯某的妻子、冯某的奶奶和孩子都残忍杀害,只有冯某的爷爷因为出去旅游而躲过一劫。此事已经把整个村子搞得人心惶惶,而孙恒飞至今还在逃逸,不管他逃到哪里,躲了多久,法律已经不会放弃追查追责,很不会因为常年抓不到他而把他列为失踪人口,身上带有重案在逃人员是不会被列为失踪人口的,不管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他永远是被通缉的杀人犯。
最后希望能够尽快将孙恒飞抓捕,治罪,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安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公安部门已立案,按照刑法规定,应该不会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民事角度来看,宣告失踪需要下落不明满两年,由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而且宣告失踪主要是方便处理下落不明者在民事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但是提问的意思,我猜测是因为害怕超过追诉时效,无法追究刑事责任,选择宣告失踪的方式延长追诉时效吧。
根据《刑法》第88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个案件中的嫌疑人明显是逃避侦查才潜逃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宣告失踪也不会超过追诉期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现在的科技条件,刑侦技术,应该很快抓获罪犯,如果自杀也能找到尸体,超过两年的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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