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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孕妇,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想要终止合同,赔偿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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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是孕妇,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想要终止合同,赔偿该怎么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过错,公司辞退孕妇超级难的。
如果认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即2n)、“三期”待遇损失(包括产检费用、生产费用、产假待遇、哺乳期待遇等);
所以你要保留每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据,例如工资条、银行流水之类,那么就足以证明你的真实工资收入。经济补偿金是以你过去十二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去计算的,而这个平均工资是你的实际收入(包含提成、奖金等等),以你的工资条和银行流水作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该有此问题,法律规定这个不可以的。孕期到哺乳期是不能终止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没有违后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期内的用工,或者是签定5年以上的长期合同用工的,应该按照劳动法及合同法上进行赔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其它赔偿外,应该按照近两年中的月最高工资的24个月补偿。如果是公司破产另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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