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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协议留下,四个月后男方家庭要求引产打掉,我该怎么要求赔偿?
孩子,男方,打掉未婚怀孕协议留下,四个月后男方家庭要求引产打掉,我该怎么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你当初就不应该去协议留下,对双方都不好,你希望你的孩子生在一个复杂的环境吗?除非你自己有能力养大他,现在要打掉身体很吃亏,既然他们都不按协议了,打掉孩子你是最受伤的,首先要评估对你以后再孕有没有影响,然后就是撕破脸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吧,以后你们也是老死不相往来的,不必为他着想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赔偿不了!
如果有证据,可以告强奸。其他的都是成年人,自己为自己行为买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一开始你就不应该听别人的,问问自己想不想要,做人要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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