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前女友举报是第三者插足,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你怎么看?
婚姻,二人,大妈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前女友举报是第三者插足,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王女士和丁某某办了一场婚宴,看似成了夫妻,并且也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下孩子,如果单纯的以大众的眼光来看,他们似乎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可从法律角度来说,他们只是同居,即使有所谓的婚宴,有二人生育的孩子,还是同居,这点不容置疑。
他们为什么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没有结婚证,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就像买房子一样,没有房产证,任凭你说的天花乱坠,也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
所以如今的局面,王女士这个糊涂的“前妻”也有自己的问题,她并没有给自己谋求一份保障,所以被人“钻了空子”。
“左右逢源”的丁某某
王女士和丁某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根据相关信息得知,二人认识之后,很快就住在了一起,不久王女士就怀孕了。
怀孕之后,二人就办了传统意义上的婚宴,算是给亲戚朋友证明了二人的“夫妻”名义,婚宴举办小半年之后,他们的儿子出生。
2020年5月底,34岁的丁某某和52岁的乔某结识,二人很快陷入热恋,感情迅速升温。
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丁某某就向王女士提出了“离婚”协议,不知道是丁某某原本就不喜欢王女士,还是乔某魅力太大,又或者是丁某某个人道德本身就有问题。
虽然王女士和丁某某签订了协议书,是基于二人协商的结果,可你很难用正常的眼光来看丁某某。即使他和王女士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可儿子的的确确是他的儿子,说他“抛妻弃子”可能有点不太严谨,不过好像也差不多。
家务事很难说清楚的,他们之间是否有矛盾?还是丁某某“婚内出轨”?可能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真相。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丁某某可谓“左右逢源”,左边不负责任的找了个“老婆”,生了个儿子。右边合法的娶了一个妻子,妻子还是某局的公职人员。
为爱疯狂的乔某
对于52岁的乔某,我们了解的不多,只知道她在某局任职,不过不是传闻中的领导,只是普通工作者。
实际上我比较好奇的是她的个人生活,毕竟52岁了,她是一直未婚?还是离婚了?还是丧偶?
可能在她看来,自己在52岁这年终于等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她可以为此承受一切,即使知道丁某某的背景。
她违法吗?不,她没有违法。首先她自己是单身,丁某某显示的也是单身,虽然二人相差了18岁之多,不过并不妨碍他们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
这一切都很合法,但是乔某很难度过道德谴责这一关,特别是她面对的是另外一个没有名分的女人以及一个刚刚1岁多的幼儿之时。
你只能用爱之深来解释乔某的行为,有可能丁某某让她找回了那颗几乎丢失的少女心,才让她如此疯狂。
换成其他这个岁数的女人,大概率不会去趟这趟浑水。
乔某占了法理,失了道德。
王女士失了法理,占了道德。
丁某某没有得失,因为他原本就什么都没有,包括道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94年以前,国家法律对事实婚姻予以认可,也就是说即使男女双方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但已经像夫妻一样举办了结婚典礼,或者已经共同生活生育,是认定为事实婚姻的。然而94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生效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题目所说这举报34岁男丁某与52岁女乔某的当事人是@迷茫的丫头,从法律上讲,她的举报显得无力且无助,可悲可叹。
“五十多岁的人了,以第三者的身份介入,破坏我的家庭,导致我婚姻破裂,”迷茫的丫头在举报信中举报乔某为第三者身份介入自己的婚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亲戚朋友也许都知道他们举办过婚礼,早已认定他们是小俩口,但是出现目前这种结果又能怎么样呢?显然,她有两个错误给渣男提供了机会。
第一个错误,也是造成目前局面的一个大错误。就是她举行婚礼前后没有按婚姻法规定及时与男方领取结婚证。协议书显示举报人出生于1989年,男方丁某出生于1987年,两人于2019年一月举行结婚典礼,婚礼时两人符合法定年龄,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到2020年5月男方出轨前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书。
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在法律上他们的婚姻不受认可与保护,只能认作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迷茫的丫头怀孕、生子、哺乳、带孩,在感情方面会对男友丁某存在一定的疏忽。而丁某恰恰是个渣男,他不是想着为女友分担,却可能早就有了出轨之心。
52岁的乔某在丁某“瞌睡的时候递了个枕头”,两人一拍即合,加上微信第二天就行苟合之事,真是渣人一对。
第二个错误,迷茫的丫头识人不慧,并且过早委身于渣男。协议书上可以看出,两人2019年1月4日婚礼,女方6月20日就生下孩子,可见是奉子成婚。从某一方面讲,迷茫的丫头婚前性行为过于随便,早早抛弃了自己圣洁高贵的面纱,没有获得男友丁某的珍惜爱护之情。
“奉子成婚”常常为婚姻埋下隐患,结婚成为当事人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婚礼时新人早已缺少了神秘感和幸福感,目前渣男居多,离婚率这么高的大形势面前,这样的婚姻更是显得弱不禁风。
52岁的乔某作为公职人员,不顾现实中的事实与34岁男丁某走到一起,并且领取结婚证书,除了从道德层面上去谴责以外,从法律角度上讲,又能拿他们怎么样呢?她反过来指称举报人是非法同居也没有不成立。
其实,身边这种举行婚礼而不及时领取结婚证的例子很多,也不乏各种悲剧,不论最终谁抛弃谁,总有一方是被倒霉的。所以说,执行法律规定有利无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个举报人当时是经人介绍和这个男子认识的,在2019年1月的时候举行了婚礼典礼,之后两个人进行了同居生活,在6月的时候举报人生下一孩子,就在这个前女友养育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发现其男友和52岁大妈有来往的事实之后,最后男方看拖不下去后进行了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给抚养费,同时该女子在网上举报52岁大妈是第三者插足。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