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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二十多年的女儿回娘家,向两个侄子要宅基地赔偿,该给吗?
女儿,孙子,土地出嫁二十多年的女儿回娘家,向两个侄子要宅基地赔偿,该给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女儿早已出嫁,户口迁出。现在宅基地拆迁赔偿了,是给两个侄子的赔偿。三个女儿就威逼挟持父亲,要按照五份分。不给就碰死,就告法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从道德层面评论,只说属于法律的:
该女儿户口是否在娘家村庄?
如果在,是否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物权法和民法典都有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享有该组织的土地收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体情况不清楚,如果老父亲都主张为女儿向他两个孙子要拆迁款,估计是女儿在村里是有土地的,土地被征用自然应该有女儿的。估计她两个侄儿人品也不怎么样。否则,农村的老人是不会为了“外人”去为难自己子孙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亲都同意女儿向孙子要拆迁补偿,首先应该问一下这两个孙子做人做的怎么样才是真的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不该给与是否出嫁无关,只与她本人是否拥有土地有关。根据题主描述就知道,伯父(或叔父)的出嫁女儿是拥有土地的,只是题主认为她出嫁了,就丧失了权益。按照这个道理,很多房产及其他不动产都是摆在那里无人使用的,是不是题主都可以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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