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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30年老房子漏水,年久失修,能重新盖吗?户口都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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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又想留住老家的房子,首先看房子的主人还有没有在,有的话赶紧以他的名义申请翻盖。没有的话你只能简单维修了。现在政策是子女对父母留下的房屋及宅基可长期拥有,但不能永久拥有。就是你可以住到自然倒塌但不能翻盖,以后村里有权收回重新分配。
这两年因为政策的实施,村里好多在外工作的人员,都趁父母还健在就赶紧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翻盖,现在的房屋水泥结构的比较结实,自己再用一辈也不成问题。看自己的情况能不能够重建,不能的话就赶紧维修,如果它自然倒塌了,就什么都不属于你的了!
我在安徽阜阳基本是这个情况,其他省份不知可有差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可以的,你户口不在了,只能说在农村你没有可耕作的土地了,就算你父母亲不在世上了,宅基地上房子还在,也是他们留下的,就看你愿不愿意回家翻修了,如果愿意修好了,有空就回家看看,应该是可以的,就算不可以,会有人找你谈话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提问:农村30年老房子漏水,年久失修,能重先盖吗?
像楼主提的这种情况农在农村非常多,由于在当时工作需要,须要转移户口,也就是城市户口。
目前我们国家邠部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没有规定农转城后的宅基地主人必须退出原有宅基地的规定,国家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城市购买宅基地,到城市购买宅基地的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简单通俗点,就是农转城后的农村人,不管户口在那,可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或者不退出原有宅基地,这是新邠部的《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
根据我国邠部的《物权法》中规定:宅基地和房产属于不动产权,也就是把原有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合为不动产权证,《物权法》中规定不动产权证属于私有才产,不动产权主人可以有偿转让宅基地和房产;可以对宅基地进行流转使用权。
对于楼主所提到30老房屋漏水是可否翻建翻修呢,在这方面本人已经发文阐明过了,可关注一下就可阅读了,关于老房屋漏水只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国家还没有规化前提下是可进行翻修翻建的,翻建翻修只是户主对不动产权使用权的处理,是合法合理的,国家没有权利来干涉,老房子属于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对人民人生财产造成威胁,更应该拆出和重建。
所以在国家没有特别强调规化前提下户主可以对老房子翻修翻建,这与户口没有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能翻新,不能重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非本村集体的子女可能无法继续使用父母留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既然你家老宅已荒废30年,按法律讲应该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荒废2年以上)。但是为什么农村一般不收回呢?其实一般由于农村是个人情社会,多不会主动办这种事!而且大家都不缺宅基地,不象城里一处宅基地可能拆迁时补偿最多的达到几百万甚至上亿,充其量几万块。没几个村干部愿意挨骂!
城镇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直至破败失去居住价值。因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即使你翻建了住房,可能也无法确权。也就是说,村干部们不反对你建房,你建了房也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拆迁时,可能无法与其他人一样获得相应补偿。再说,你已经是城里人,又何必非要建一处房子闲置?
纯系个人浅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目前来看,再重建的可能性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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