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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后全家出游,考生落水,姨夫为救他溺亡,你如何看?
姨夫,孩子,游泳高考结束后全家出游,考生落水,姨夫为救他溺亡,你如何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昨天和亲戚家的孩子一起吃饭,她也是刚参加过高考的孩子,为了庆祝孩子考试结束,于是大家聚在一起,吃了个饭,席间,我问女孩子,打算去哪里玩,放松下,她回答说“今年这形势,我哪里也不打算去,一个是YI情原因,一个是现在南方很多地方降雨比较多,我觉得还是待在家门口吃好喝好睡好,比较好。”。
其实很多家庭在孩子高考结束后,为了犒劳孩子的辛苦,会选择带着孩子出去旅游。这本是件开心的事情。可是黑龙江省龙江县,一个刚参加完高考的考生和家人一起来到滚水坝游玩,而这里原本是有铁丝网,不许游人游泳的,也写着水深,严禁游泳的字样。可惜铁丝网被扯坏了,有人就在这里游玩。
这个黑龙江的考生不慎溺水,姨夫本不会游泳,但是却下水去救他。潜水救援人员介绍,当时考生被家属驾船抓住头发救起后送往医院,孩子已经恢复了意识。但是,姨夫被打捞上岸时已身亡。
其实我在我的很多篇文章里说过,学游泳其实就是健身,在危急时刻可以救自己的一命。但是自恃自己会游泳,去那些不明水况的地方游泳,那根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你们太小看水了。对水失去了敬畏之心。忘了古训“水火无情”,毁掉一个人是分分钟的事情。
有人极力推行上游泳课,觉得那是孩子们安全的必要保障。
在高考第一天,贵州发生的那起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后,我看到有人再次提到游泳的重要性。是的,和一点也不会游泳的人相比,会游泳的人在像发生这样的危急时刻,或许会多点生还的可能性。有人就觉得学会游泳是孩子安全的必要保障。
我却一直对于此观点持反对态度,公交车坠海这样的意外事故,发生的少之又少,可是每年夏季都会发生不少的溺水事件。前一阵发生的那起溺水事件,大家可能还记忆犹新,7个孩子相约去水边游泳,一个孩子溺水,其他孩子救助,结果都发生了不幸。
说实话,这些孩子肯定都会游泳,如果不会,他们也不敢下水游泳。但是江河里游泳和游泳馆不是一个概念。不要觉得在游泳馆学会的那三脚猫的游泳技术,就可以畅游江海。
想减少孩子们的溺水事件,游泳不是必要保障,家长的监督才是,不叫孩子去危险的地方,这才是叫孩子远离危险的保障。否则你就是会游泳也不能保证安全。
去不熟悉的地方游泳,一定要搞清楚水况如何。
记得一个在河边生活了一辈子老人说,很多外地来这里游泳的,根本就不搞清楚水况如何,他拿了一根木棍演示,河边只有浅浅的水,可是稍微靠里边一点点,水就深不可测,人极易出危险。所以想游泳,建议去浅海,或者最好去游泳馆。必须戴着保护自己的器具。下水后你真的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情况。
如果同行的人出现了溺水现象,救人也要讲究策略。
很多人在救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发生了不幸。有的自己会游泳,但是在救助溺水者的时候,忘记溺水者会紧紧抓住救助者,这样往往会使救助者最后力气殆尽也会发生不幸。所以救人也要讲究策略,不要叫溺水者抓住你,不然你很难救助成功。
还有像此事件中,考生的姨夫看到孩子溺水,着急,全然忘记了自己不会水,去救助孩子,结果自己遭遇了不幸。姨夫是值得敬仰的。但是谁的生命不宝贵呢。
所以远离危险的地方,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的方法。既然人家禁止游泳,就说明有潜在的危险,而这些大人们全然不顾危险,选择在此游玩,最终发生了不幸,考生最后第一救助,送到了医院经过抢救,已经脱离了危险。可是姨父却遭遇不幸。去时开开心心,回来凄凄惨惨。可是你说这到底怨谁?
学会游泳不是你不会溺水的重要保证,远离危险,不去涉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的保证。淹S的都是会水的,淹S的都是胆大的,淹S的都是对水不敬畏的。当然除去偶发事件。
大家觉得我说得对吗?对于此事您持什么态度,谁该为此事件负责呢?欢迎留言分享您得到观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考完后,出去放松一下,这无可厚非,可为什么要去游水呢?而且这地没有安全保护措施,没有人看管,自己也没有救生设备,这出了问题,还不是瞬间的事?
夏天是溺水的高峰期,很多事件都是因为去河边或非正规场所游泳、玩水,结果引发了悲剧。
为什么媒体这么报道,都没有引起人们相应的警觉或防范的意识?
如果要游泳,应该去正规的游泳场所,而不是随便一个湖或一个水库,因为旁边无人监管,孩子执意要下水,家人一定要给孩子讲道理,准备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这点很重要,不然出事连后悔都来不及了。
如果孩子溺水,你想去救,但自己又不会水,千万不要蛮干,搞不好可能两条命都搭进去了,那可是得不偿失的。一定要想办法智救。
如今这救孩子的姨夫为此事丢了命,明知自己不会水还要去,心是好的,完全可以理解,出于一个责任,可姨夫的家人该怎么办?他的孩子又该如何呢?
所以,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所有关爱和支持你的人,任何事都要注意安全,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了。如果生命都没有了,其他事可能也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7月9日,在黑龙江省龙江县,一个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孩子与家人一起到滚水坝游玩。结果孩子下水游泳,家人没有阻拦,导致溺水。陪同前去的姨夫不会游泳,但看到孩子溺水,情急之下下水施救,结果未能救起孩子,自己却溺水身亡,而孩子则被家人救起,之后被送往医院,目前已经恢复意识。
个人觉得,因野泳导致溺水的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主要是因为孩子缺少安全的意识,家长也没有做好监督工作,社会宣传和监管也不到位。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我们学校几乎每到假期来临之前都会重提防溺水的问题。我们会向学生讲解溺水的危险性,并在假前家长会上反复向家长强调监督的重要性,还会发放家长信,让家长阅读,并签字表示已知晓。这固然体现了一种企图免责的心理,但也看出了各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对防溺水教育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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