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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东西了,很痛苦,该怎么办?
东西,偷东西,的是我偷东西了,很痛苦,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偷东西了,很痛苦,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痛苦吧!这是该有的惩罚!接下来能分辨南北,把人生要走的方向扭转过来,走着走着你会发现,其实东西与南北都一样,都是踏踏实实要用脚走的平常路,而不是用手偷的不归途。你站在四面八方的中间,只要你心真诚,人生旅途何处都会是安心稳妥,当然我也是该这样,共同努力吧朋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偷东西的人都和你一样內心痛苦,这里指的是第一次,但是有的人认为没有被发现,胆子也大了起来以后又偷了起来,一直偷到被抓为止。到了公安局全部交待就送你到免费的地方监狱。
可能你也没有被人发现,两条路任你选,一继续偷,二洗手不干重新做人。凡是靠偷的人下场就是监狱是你的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偷东西了,知道犯错,知错就改,痛改前非。不要痛苦,今后还是好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自首。
犯了错误敢于承担,改过自新,让自己重获新生。就可以解脱了,不再痛苦。
其次是把东西还给失主,争取得到失主的原谅。这样良心过得去,可以免受惩罚。然后做一个管得住自己的人。男子汉大丈夫,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君子爱财,一定要取之有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兄弟,你觉得痛苦,失主是不是更难过?知道自己做错了,就不晚。还有挽回的余地!
说了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也偷过东西,一次是十几岁离家出走时偷了一辆自行车,想要去南方,骑了三天三夜,到了一个城市——双鸭山,
我当时就崩溃了,因为那个城市比我们那还要往北很多,我骑岔道了!大胯疼,腿疼,屁股也疼!打开一看都磨秃噜皮了!想骑回去是不可能了,我把偷来的自行车卖给了一个小卖部,她给了我一瓶水,两个面包,还有几十块钱,买了火车票溜溜的回家了……
前一阵我还尚可网提过这个问题,就是二十多年前偷了一辆自行车,现在需不需要去自首?
听到的是一片骂声!
你看,一次偷东西,二十多年心里还是会不安,虽然知道结果,但我就是想说出来,不想让那个污点一直的在我心里占据一个位置,年少无知是一个偷东西的好借口,但有一天你知之的时候,真的觉得当时的自己有多么可笑!
我三十几岁的时候也偷过东西!那次身无分文,饿了几天了,我去我常去的一家超市,他们两口子不太上心经营,也没有监控,我偷偷的拿了一根两块五的火腿肠,放进了袖子里,没人发现。第二天我又去了,第三天时我能感觉到店主已经发现丢东西了,冷嘲热讽的说了两句指桑骂槐的话,打那以后我就没去过他家超市,回家了,蹭着父母的饭菜,过了一个年! 几年过去了。不知道那家的超市还是不是他们两口子再开,如果今年过年回老家,他们还在那,我会过去买一根两块五的火腿肠,给他一张一百的。告诉他不用找了!这也是我一直挂在心里的一件事。
不知你偷的是什么东西,如果你想给自己的人生经历上多添几笔重墨,多些谈资,阅历更丰富,我建议你去派出所自个首,如果你觉着这样平平淡淡也挺好的,你就把偷的东西从哪儿拿的,放到哪儿去。吃了,用掉了。折换成现金,找个方法还了!
敢走夜路,是因为心里没鬼。敢大声说话,是我问心无愧!(你考虑考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回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偷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上了1000块以上的东西,是要受到刑法制裁的。
根据国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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