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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如何保全?
当事人,人民法院,财产仲裁如何保全?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仲裁已立案,知道对方担保人有公司,能保全吗?怎么保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申请后仲裁是可以进行保全的。
仲裁当事人申请保全的,应当向仲裁庭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按照人民法院保证的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在仲裁庭收到当事人提交保全的申请书和材料后,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的材料递交人民法院。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要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
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对国内仲裁的财产保全的管辖权,一般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执行。涉外仲裁案件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担保物及保全财产的清单。但在实践中人民法院的要求不一致,具体应当按照出具保全裁定的法院的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仲裁申请保全,按照民事案由,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申请。仲裁委会开具文书给你。然后带申请资料去立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够保全,但对担保人的保全可能存在法律障碍。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仲裁保全与诉讼保全一致,也分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两种。
一般而言,仲裁前保全,申请人可向被保全人的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如需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相关规定。仲裁中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保全申请。并且申请人必须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我们知道,能够申请仲裁,双方必须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担保人在主合同上签字,或者同意仲裁的自然没有争议,但是,如果担保合同是另外签订,并约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的,因担保人并不是主合同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其次,当事人提出上述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最后,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提出上述申请。
若对方是担保人,不是以公司名义担保而是个人名义担保,只能保全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个人财产,而不能保全公司财产,若是公司为担保人可以申请保全公司财产。
马云,上海专职律师,法学硕士,关注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步申请,到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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