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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离婚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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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你认为离婚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我认为婚姻的过错方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因为办理了这么多离婚案件,才让我有特别深的体会,就是现在有的人对婚姻实在是太草率,太儿戏了,太不负责任了,所以对于这样的人,如果不给予一定的惩罚,真的是有点说不过去,特别是对于另一方配偶来说,其实是不公平的。
比如有些人想出轨就出轨,成天在外面沾花惹草,有些人举手就打人,对另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赌博,酗酒,这些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都是属于明确的法定过错。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这样的过错,另一方配偶是可以提出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这个赔偿的数额很有限,最多也就几万块钱而已,所以对于这些人其实是不疼不痒的,没有什么震摄性,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所以很多人其实是无所谓的。
但是假如法律规定了,如果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那么等于明确了可以净身出户的这个法律条文。那么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会三思而后行,怕万一有一天如果离婚了,真的自己一分钱得不到,也可以适当的约束这些人的行为,所以其实对于婚姻的稳定性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当然,也许有的人不怕破财免灾,依然还会我行我素,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怪我们遇到这样的渣人,希望下一次能够遇到更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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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事情,个人怎么认为也是没用的。
但我个人认为,财产依据法律合理分割后,过错方应该给无错方适当的补偿。也不知道我的看法合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但凡涉及法律的都是秉承理性,普适性。
西方国家,譬如美国实行人治和法制相结合,同一个案子,不同法官判定结果不同。大方向说,各有所长。
而人治的缺点在于,人是非理性人,都是感性的,会被周围事情所影响,不同人的情感倾向不同。你可以说大众决议,换言之,道德标准,而这个标准本身就是一定时段内基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产生的,它是动态的,具有不确定性。而律法具有平等性(至少公开上),普遍适用每一个人,这点和人治是相违背的。
另外,婚姻过错方,这里的对错怎么认定,本身婚姻就是复杂的生活集合体,没有绝对的对错,如何鉴别。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这种没有判定标准的事情,最多列入民事纠纷,诉讼都算不上。
另外,法律固然具有时代局限性,但法律规定的都是能量化的事情,并且法律的修改期限特别长久,不是能今朝昔改的。
法律要的不是"你认为",而是只认同法律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过错方不能分财产,法律有规定,个人见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就不该给,可咱们法律却不支持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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