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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承包地和自留地区别在哪里?
自留地,土地,农民农民的承包地和自留地区别在哪里?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民的承包地和自留地区别在哪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留地早于承包的责任田地,自留地是生产队在集体的土地中拿出一小块,相当生产队社员每人不足一分土地的面积按人分给每家,作为菜地,也叫菜篮子,这一小块菜地不向集体交纳任务。承包地是搞责任制时将集体共同耕种的土地划分给各家各户,土地到户,责任到户,当时是说交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自留地是在承包地之外,早于承包地,是社员用于种菜的菜篮子,所谓承包地是有完成国家交足集体任务的责任田责任地,这部分土地已延期说是三十年不变,政府发给了土地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留地是人民公社的时候,给农民留下一小块种菜的地方,(一般一人,一分到二分地)。农民的责任田是改革开放以后,把集体的农田分给农户自行管理,起初还是按人分配按人交公粮的。承包地责任田一个意思,和自留地是两码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你的邀请。
答:在我们这里,农民有独立,经营权的土地有三种:
(一)承包地,就是目前国家确权登记发证的土地,这块土地是在1999年,全国学习小岗村,解散了,集体生产队时,分得的土地,是分田单干产物。
我们这里每人分得8分土地,现在党中央决定,按照原土地承包合同,在原来三十年不变的情况下,合同再延长三十年,并且,通过三权分置土地改革,给了农民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权。
(二)自留地,自留地是计划经济,生产队时期的产物,哪个时期物质生活,比较贫乏,有许多时候,农民分得的口粮不够吃的,很容易发生口粮,青黄不接现象,所以生产队就分给了,每户2分自留地,让农民自己按排,种植各种杂粮,衔接生产队大田,粮食还没收获,无法分配口粮,用自留地里生产的粮食,农民可以自主去,解决断口粮的现象。我们村当时是,农业学大寨先进村,早在一九七五年,就解决了,农民温饱问题了,所以,我们村农民的自留地,早在一九七六年就被集体收了回去。
(三)自留园,从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到现在,农民都有自己的自留园,我们村把村边村内零散土地,都纳入了自留园分配管理,平均每人分得自留园3厘,自留园是解决,方便农民吃菜的问题,平日农民可根据季节,种自己喜欢吃的蔬菜。
(四)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园到底它们三者,有什么区别呢?从功能上看,以上我说的很清楚,不再重复,现在我只能从,农民对这三块土地,使用权上来说明它的区别。
农民应有权利,最多的是承包地,他们容有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权,而自留地和自留园,农民没有,承包权和流转权,只有经营权,也没有确权发证,村集体都是利用,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的方式,挂在会计账户上,进行管理这些土地,也可以说是集体分给,农民临时性用地,集体要根据人口,生老病死变化,三年一小调整,五年一大调整的原则,来管理这些土地。
不知道你们哪里,对承包地,自留地和自留园,是怎么样管理的,反正我们村现在,就是象我以上,说的那样管理。
(原创于2020年7月8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我们国家,土地全部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自留地和承包地同样都不属于个人所有。承包地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人口多少划分后由农村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按照承包合同,农民在所承包土地上进行农作物的耕种、管理、收获,并对其产品拥有自主处理的权力。自留地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生产队时期,给每家每户都划分了一定面积的自留地,由社员自己种植自己管理。后来改革土地经营方式的时候有些地方把自留地统一收回后纳入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范围内,从比自留地就不存在了。还有些地方因为自然条件或客观因素的限制,把一些没法进行承包经营的地块划给了一些人做好经济性土地补偿,不一定具备种植农作物的条件,后来经农民自己改造具备了种植条件,大家把这部分在承包合同之外的土地也称为自留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自留地是过去生产队时期每家每户相当于菜地,大约每人一分左右;承包地是分田单干后的签了承包土地合同的土地,过去是要按照面积缴纳公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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