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我和妻子再婚后共同的房产,她的前儿子有权继承吗?
继承权,妻子,遗嘱我和妻子再婚后共同的房产,她的前儿子有权继承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她的儿子有权继承亲母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夫或妻各继承一半遗产,留下的一半由其继父和继子各继承一半,也就是说儿子可以继承25%份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屈律师,希望通过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提供帮助。
我可以先说答案:他的前儿子有继承权。但是这个继承权仅限于你们共同财产中他所有的那一部分。
我们国家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三种类型。
一、其中效力最优先的是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民法典1123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法律上的排序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我们通俗把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内的遗嘱,叫遗嘱继承,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二、谁来继承。
按照继承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1顺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所以你妻子作为她前面那个孩子的生身母亲,那么那个孩子就属于继承法所说的婚生子女。所以那个孩子当然的享有对他母亲这一部分财产的法定继承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一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含了非婚生子女、养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一起生活的有,不在一起生活的没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和妻子再婚后,妻子的前儿子如果没在一起生活,没有赡养你们,大概不应该继承你们共同的房产吧!抚养赡养相辅相承,这也是人之常情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前妻之子,在你的份额里没有继承权。他只能继承你妻子的份额。
假如你不幸离开世界,你的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人,当然有权分割遗产。
在她继承以后,她的儿子作为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其份额。
如果是她不在了,你拿走属于自己的份额,在她的那一份里继承属于你的份额。他的儿子也有继承权,和你同样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我没有咨询过法律的角度是怎样的,有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从家庭的角度,如果你们是一直生活在一起,感情关系又很好,那根自己孩子没区别的话,那就不存在争议了。每个家庭不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吧,我想说的是,我虽然不知道你们和孩子多大,但是家庭的事情还是要多站在对方角度想想吧,虽然不是原配,能够走在一起才会更加珍惜不是吗,祝家庭和睦,幸福。
上一篇:儿童长期便秘的解决方法?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