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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学校老师巡河对于老师合理吗?
老师,学生,学校假期学校老师巡河对于老师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明说,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学生放假了,理应由父母负责孩子在家的安全,把在学校的责任延伸到校外,这是某些人强加给老师的不合理的工作量,在有些人的观念中,老师很闲,有暑假寒假,就应河该多干点事,哪怕是国家法定的假日!不是行业中的人不了解老师在假期中需要干什么,今年疫情,可能不需要出去培训,往年都是要培训的,还有其他事情。强烈反对让老师巡河,很有可能在巡河期间发生溺水事件要追究巡河老师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师没有这个义务,可是人家是领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梳理总结一下题主的问题:一是老师有巡河的责任吗?二是老师巡河有作用吗?
现在是法治社会,判断老师有没有巡河的责任,只要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就知道了。
关于教师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所谓让老师假期巡河,说白了就是让老师负责学生校外安全中防溺水
这一项。
但是,查遍上面几部法律法规,找不到要求老师对学生校外安全进行负责的规定(学校或老师组织的活动除外),所以把校外的防溺水责任安到老师头上,肯定是不合理的。
相反,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那,老师当然就没有巡河的责任了。
谁对未成年人具有监护职责?所有的法律同一个答案: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以上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了老师没有巡河的责任,确定学生假期与周日的安全责任,是家长的。
那么,现在退一步说,就算老师迫于压力去巡河了,有没有用呢?这是题主的第二个问题。
应该说,老师巡河对于防学生溺水还是有作用的。首先,学生知道有老师巡河,肯定能有所顾忌,胆小的能被震慑住。其次,真有胆大的去河边玩,也可能被巡河老师发现。
但是,老师巡河是不是一定能绝对保证溺亡事件不会发生呢?显然不能。不能,那责任安在老师头上冤不冤?
1.河道流域都很大,有的还有树木遮挡,老师一时看不见,学生也有可能溺水。比方说学生刚到水边,就滑里上不来了,怎么办?
2.老师不可能24小时巡河,早晨也得八九点才能去吧?中午要吃饭休息吧?傍晚值班到五点左右能回家了吧?但是,农村孩子会早晨起来捉鱼,中午热下河洗澡更多,晚上洗澡也更多。这些时候出事不可能吗?怎么办?
所以说,让老师巡河,跟大王叫我来巡山一样,是出于权而非出于法,叫你去你就得去,不去不行。
但问题是,老师去巡河了,依然发生意外了怎么办?如果是把责任安给老师,合理不合理?
想问一问:学生也有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为什么不让老师去巡路?让老师去巡河,老师孩子谁来管?
最后说说,老师巡河谁乐了。
首先家长乐了,因为不用自己去看护孩子了,有老师看着,自己该干嘛干嘛,没事干也可以放心去玩,出事了有人兜着。
其次池塘主人乐了,因为不用自己看着池塘了,出事找老师。
大约发号施令者也乐了,因为命令得到了执行,老师动起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些无脑的安排,只能说,就服你!!!南方地区……河湖纵横……你要多少老师才够巡视的???沿江临海地区战线得有多长……这能管的过来?!干好本职工作重要,教育工作者就干教育的事,加强安全教育,多多宣传比你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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