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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王振华拐骗儿童罪成立(事实也是)有人控诉陈有西是团伙帮凶吗?
律师,无罪,他的如王振华拐骗儿童罪成立(事实也是)有人控诉陈有西是团伙帮凶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王振华拐骗儿童罪成立(事实也是)有人控诉陈有西是团伙帮凶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肯定是,从高额的律师费就不难看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之嫌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王振华拐骗儿童罪成立(事实上也是),有人控诉陈有西是团伙帮凶吗?
不会,王振华确实有罪,不该对儿童下手,儿童应该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底线。
但陈有西无罪,1.他的身份只是律师。2.王振华犯罪时他也不在场,无法定罪。
但是,他为了钱,接受这个案子,且作无罪辩护,确实是一个无底线的无良律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城控股集团前董事王振华猥亵儿童一案开庭了。6月17日,法院宣判王振华猥亵儿童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随后,王振华的辩护律师陈有西通过社交平台发表声明称,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陈有西表示:“王振华没有翻供。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猥亵幼女的行为。”
这件事情发生后,让无数网友感到愤怒!在网上有个调查:对此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你认为是轻了还是重了?有九成网友选择都是判的太轻了!猥亵一个9岁的女孩,而且还使这个女孩造成了阴部的撕裂,这给他的身体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应该是猥亵罪加伤害罪。
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一般的猥亵的情况了,是可以判处超过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是,为何他的律师还替他辩护认为他无罪呢?
陈有西认为,根据监控显示,当时王振华进入事发酒店只有13分钟,而进入房间的有效时间只有5分钟,理论上来讲,并无作案的机会。出于种种考虑提出无罪申请。
当有人问起他,关于自己1200万代理费用的提问,他避而不答,表示说多了会误导民众的关注点,很多时候自己的话会被别人引申。在这么高的代理费之下,他当然是要全力为王振华辩护的。从一件事上,可能看不出什么,不过他以前在为别人辩护时,“主人公”也都是非富即贵,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物。
拿人钱,他就要替人辩护。而且,据相关人士表明,他总是对当事人家属说:有我辩护,他肯定是无罪。以前,他也做过这种事,他曾为千夫所指的李天一轮奸案公开宣扬是无罪的 。激起了多少人的愤怒之情?
在此案件中,虽然人们都感到很愤怒,但是陈有西做为他的律师,得了这么多代理费用,就只会为他辩护,无论说得让人们有多么恶心!这样的事,也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做得出来的。
王振华最早聘请的是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的林东品律师,但后来自觉无法做无罪辩护便退出了。这就是律师之间的差别。
陈有西,自己是律师,懂得规避一些不利于自己的风险。想要控诉他,有什么证据呢?任何一个坏人都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想告一个人,也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找到足够的证据才行。做为一个律师,无论为谁辩护,都要有职业道德才行,否则将遭人唾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希望看到法律的威严,数罪并罚,建议终生监禁或者化学阉割,或者电子镣铐管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陈有西不管有多讨厌,但他绝对不会构成帮凶罪,因为他是律师,有权利为罪犯辩诉,二审一般情况下都是维持原判,但陈有西的钱到手了,一分也不会退回,这就是民间所说的吃了被告吃原告,律师的好处就是拿了钱不担责,这种现象可能个别,不是人人都这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结果已经出来
陈有西辩护律师:才5分钟不能算猥亵
值得深思!案件背后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案情回顾:2019年7月,9岁女童家长报案称女儿被周燕芬带至上海一酒店后,遭王振华猥亵。
不难发现,此次猥亵案的发生,是由周燕芬带领女孩到酒店,之后遭到王振华的猥亵,这其中,是否隐藏着病态利益链,引人深思。陈有西在声明中表示,根据酒店录像证据,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不能算是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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