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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儿媳已死,他的女儿是否有赡养爷爷的义务?
孙子,老人,自己的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儿媳已死,他的女儿是否有赡养爷爷的义务?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儿媳已死,他的女儿是否有赡养爷爷的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四个子女,一个儿子儿媳不在了,留下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失去了父母已经够苦的了,还要赡养爷爷奶奶吗?爷爷奶奶子女还有三个,难道不能赡养老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帮着赡养是情份,不帮是本份,除非那三个子女,生不如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赡养父母是儿女的责任,不是孙辈的责任。老人还有三个儿女,难道三个儿女还养不了一个老人?还有必要拉扯上侄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楼主想问的是这个意思,分家产时,孙辈就又分了,赡养没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常来说,老人还有其他儿女健在,孙辈是不用赡养爷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老人其中的一个儿子儿媳已经去世,对于孙女而言,没有必须赡养的义务。但中国向来讲究孝道亲情,如果孙女有能力赡养爷爷,在自愿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赡养的。
之前在老家的邻居就是和上面的情况差不多。老人的儿子去世了,留下两个孙子。当时两个孙子结婚以后,就和其他的叔叔大爷一起轮班伺候爷爷。他们约定在叔叔大爷各家住两个月,两个孙子家各住一个月。这种赡养方式一直延续到爷爷去世。
在两个孙子看来,他们是在帮父亲进孝。父亲虽然去世的早,但爷爷当年的养育之恩还没有报答,于是便顶替了父亲的位置,继续赡养爷爷。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孙女是否愿意赡养,要看她自己的意愿,不能用道德来绑架。每个人尽孝的方式不一样,凡事也没有绝对的。
在农村一般赡养老人都是儿子的事情,已经出嫁的女儿只是平时尽尽孝心,并不和儿子一起进行赡养,更何况是孙女了。孙女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尽孝心,旁人无权干涉和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任何人也不能强迫她来赡养自己的爷爷。
对于老人来说,有着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是他还健在的三个子女们。对于孙女,作为隔代人,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来赡养自己的爷爷的。
但是,我们是一个非常讲究亲情、崇尚天伦的国度。作为孙女,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替父亲行点孝还是可以的,但不是必须的。任何人也不能强迫她来赡养自己的爷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孩子死了,其余3个也消失了吗?生养了谁该谁赡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家也遇过这样的事,我太奶奶有四个子女,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姥爷是老大,姥姥37-38岁去世,姥爷58-59去世,太奶奶84-85岁去世。姥爷去世以后,妈妈的叔叔们就让爸爸妈妈承担姥爷的那部分,承担太奶奶的赡养义务,直到去世。太奶奶去世的丧葬费妈妈的叔叔没有让出,所以也没有继承家产的资格。奶奶这个词对于早早没妈的可怜孩子来说,没有一丝亲情,因为原来在一个院子里住,从睁眼开始就骂,直至闭眼。从不觉得没妈的孩子可怜,看见家里没人,见啥拿啥,拿的家里没有一粒粮食,没有一滴水,都是现做现弄。大冬天,用冷水从厕所外往厕所里泼水,弄的我姨大冬天湿答答的出来!就这样,我妈和我姨成家后过时过节礼数不少,吃喝穿戴常送。不记仇。妈妈常说,人活的简单点,记太多仇恨感觉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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