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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项目部章的借条谁来偿还?
项目,公司,它的盖有项目部章的借条谁来偿还?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盖有项目部章的借条谁来偿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盖有项目部章的借款,如果项目部不能以自己的资产偿还,则谁开办的项目部,由谁负责偿还。
由于项目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务中项目部可以以开办它的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不论以哪种形式进行民事活动,最终承担民事责任的都是开办它的公司。
项目部实际上是公司主体的延伸,它的行为本质上就是公司的行为,所以由它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当然由公司承担。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很明确,人民法院的实务判例也予以了进一步印证。
在诉讼中,项目部不具备单独的主体资格,必依附于某一主体之下,这是由它的地位、性质决定的,这一点,要提请你特别注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我以自己的公司的一个官司来告诉你。 我们是总公司下辖的一个分公司,工程行业的,17年我们分公司把资质给老板一朋友挂靠,那朋友做工地的,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欠了一屁股债,而且拿分公司项目部章给人家出了一张欠条,债权人多次向老板那朋友讨要,老板那朋友当时无力偿还,后来债权人起诉了,将总公司、分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同时做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因为分公司和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判决由总公司来承担债务。同样的你这个项目部盖的章最后债务要公司承担,就算是欠款人在上面签了字只要盖了公司的项目章,最后责任都是公司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由设立该项目部的公司偿还。解决办法是,其一,直接要求设立项目部的公司偿还。其二,如果直接要求无果,可以向该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项目章只是资料章,不作为经济章使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项目部章可以作为借款依据?别开玩笑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项目部是建筑公司派出的部门,具有法定代表资格,如果项目部借款盖有项目章,由建筑公司承担,如果是项目经理盖章,借款是私人所借,那由项目经理承担,项目经理资不低债,还得由建筑公司承担,再由建筑公司追求项目经理的责任,如果项目章是假的,那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但是,由于过去很多建筑公司在这方面吃了大亏,项目部没有项目章,只有一个资料章,资料章不能做经济方面的作用,只做资料使用,希望各位朋友在借款时要特别注意,最好要建筑公司法人签字盖章,这样保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来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应该是项目部还,找项目经理,还可以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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