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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不想要,婆婆说不想要就让我滚,我该怎么办?
婆婆,孩子,你的我怀孕了不想要,婆婆说不想要就让我滚,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别管婆婆,你不是为了任何人,你是为了你自己的幸福。
你最应该在意的是两个人:
1、你自己。 你怎么选择都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不要孩子,你真的会更快乐 更幸福吗? 要了孩子,你的生活就会更糟糕吗? 你怀的可是你的孩子,一个生命,一个健康的孩子,千万不要轻易放弃。
2、你老公。 孩子也是他的,你们要一起商量,不要一个人做决定。你老公的想法和态度也很重要。不是你婆婆,是你老公的态度,他是否对你好,他是否理解你 支持你,站在你这边。
生孩子这件事,是你和你老公 你们这个家庭的大事。婆婆可能是太着急说的气话,先别太在意,你当然有权力决定要或不要,但一定也要尊重老公的想法,先和老公沟通。作为女人,你自己千万别任性别糊涂,先冷静。你要的无非是幸福的生活,不是吗? 这个孩子对你追求的幸福生活 意味着什么呢? 不要害怕做母亲,大多数的现实告诉我们,做母亲意味着会更强大、更圆满、很幸福。这个世界上,还有非常多的单亲妈妈们,离开错的人后依然努力经营着和孩子们的生活 依然很幸福。 很多时候,婚后的女人觉得不幸福,大多是因为选错了老公 是错的婚姻让人不幸福,绝对不是因为孩子让人不幸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家庭还能继续共生也只能祝女主未来小心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嫁了有了孩子应该要,除非夫妻关系恶劣要离婚,有了爱情就有结晶,孩子是上天恩赐的,有些人年轻时流掉了,真正要时怀不上了,所以应该慎重考虑,不能一意孤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提醒您的非常重要的一点是:
一定一定一定要在怀孕满三个月之前做决定!
怀孕期满三个月,除非胎儿生命体征出现问题,或者确定致畸率很高(医院能开畸形儿证明),否则您在婚内,引产都不可能了,只能生下来。
过了三个月,计生处就绝不会不会给您开打胎证明,你就只能生下孩子然后跟这个婆婆和老公继续过下去了!
一定要在孕期三个月内做决定!
一定要在孕期三个月内做决定!
不要觉得想打胎公立不能打还可以去私立,私立也不会给你打的,只要三个月以上,打胎证明全国都要开,没有这个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不会给您做手术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孩子是来投生的不是投死的,怎么不要呢?有了孩子家会更加和谐兴旺,何况婆婆那么想要也会帮忙带的,没孩子时总觉得生了孩子会很累,其实有了孩子才发现苦中有乐,生活更有意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结婚不要孩子,人家要你干嘛,你婚前说好不生孩子吗?你要财礼了吗,请问你干嘛结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理会他自己与老公说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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