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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如何认定?夫妻分户算一户还是两户?
宅基地,农村,分户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如何认定?夫妻分户算一户还是两户?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的老家在山东省聊城,我们那一般一家都有两三处宅基,现在我们那正在响应山东省人们政府的号召,实行合村并居政策!
你说的一户一宅是指一个户口本只能有一处宅基,在五年前那时候孩子结完婚后可以把孩子,媳妇的户口分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户!现在派出所已经不给分户了,就是孩子结完婚也分不出来!为什么会这样没有官方的解释,我认为和合村并居有关系,因为宅基牵扯到以后分楼房的问题。
如果你原来把夫妻两人的户口独立出来了,那恭喜你!机构是认户口本,不管你们是不是夫妻关系的![大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如何认定?夫妻分户算一户还是两户?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一户一宅政策是从1986年颁布实施的。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如何认定的,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对村民“一户”的认定,原则上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第一,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二,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三,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第四,通过司法裁决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书进行登记。
对于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针对一户多宅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户口就是一宅,离婚了就该各自一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妻本来就是一户,为何分户,有沒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分户肯定算两户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土地证为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分户只能算一户。别动歪心思了。我有办法可以多分一份,但我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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